《浪費資源的法例,致警察們.1》
這是指大麻與其他小量毒品的違法。
你想想一個藏有5g大麻$900或1gMDMA$1200或1gCocaine $1400或Fing頭$250或一張LSD $250的人被警察拉,直到上庭被人定罪中間用了多少資源、金錢與時間?(作為數字,當然要學媒體們誇大一點吧)
你想想若果警察把這些資源人力拿去扶阿婆過馬路、清理垃圾、協助活動等,這會是更好的資源分配吧。
一個個人量的藏有,對社會基本上沒有傷害性,對個人的傷害性也是個人選擇,即使計算黑錢也絕對不多吧,這樣把一個市民拉進法律程序,當中的資源絕對錯配。
就讓我們大約計算一下5克$900元的大麻要浪費多少資源?
首先有兩個差佬搜身,之後懷疑藏有大麻,落筆記、報上台,Call車返差館,當中若果差館無人,要坐臭格,就要進行搜身與臭格文件,在這之前一直有差佬陪伴在側。
就只是在到差館之中,最少用了5個差佬(2個捉你、1個警局、1個司機、1個Call台)、一架警車,當中最快都要使用1-2個小時,當中涉及的錢只是警察們的時薪就已經超越5g大麻$900了。(還要讓警察最痛之入骨地寫文件!?其實就只是避免寫文件,差佬在最初就不應該拉小量”毒”品啦!)
不要以為這樣就完結,浪費資源的故事只是剛剛開始。
當值日官有空,疑犯就會見面、檢查證物、為證物(5g大麻)磅重,之後就進入會見室進行警察們最討厭的落口供了。
落口供浪費阿Sir多麼的精力與時間,又要寫又要問又要影印副本比一個只是藏有5g大麻的,討厭也是理所當然,人人理解的。由於寫字與抄寫實在太辛苦了,所以進度相當緩慢又浪費時間,當警察用1個多小時用完,之後又要見一次值日官,Check證物,簽收證物再放進夾萬,等待政府法驗所進行化驗。
兩次的值日官與落口供的警員,加一些協助的警員,幾張紙加影印本,各個證物袋,還有十分昂貴的化驗所與化驗員,不要忘記還有當中的物流費呢?
這又浪費了多少警察的時間呢?用這些資源去休息或更嚴重的案件更好吧。
嘩,發覺要開多篇,還沒有到化驗所寄回,以及其他程序,而這個時候疑犯還是在警署由警員陪到中,還未保釋候查。
p.s. 其實作為警察的你,這樣的行為傷人又不利/傷己,見到得咁少就隻眼開隻眼閉吧,只是那一點點?就浪費你寶貴的時間與精力,留返去叫雞、去飲酒、去賭錢、去打邊爐、去蛇王、去陪下老婆仔女老豆老母、去進修、去Keep Fit、去查案等不是更好嗎?你知你地咁高人工、好福利,當然小做小錯,唔做唔錯,一陣又比阿頭鬧,又麻煩到同事,你們往後的日子是很重要,扮見唔到是你最佳選擇。
p.s. 警察們,小弟出自真心的,你地咁醒應該都明。
p.s. 其實就只是為小量毒品落口供就已經極度浪費資源吧,但現在還只是一半。
p.s. 大麻或小量”毒”品的除罪化或合法化的最大得益者就是警察,現在你們根本被不合時宜、毫無作用、傷害社會大眾的法例折磨。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