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2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多名案中警員作供後,中午開始傳召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供,指他會在語境及歷史層面,協助法庭理解「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意義。

另外,辯方早上盤問拘捕被告的警員朱冠強指,他案發時曾蓄意以圓盾掟向被告,又指他曾以「瘋狂駕駛」,而非「企圖謀殺罪」拘捕被告,是因為他清楚知道事件為意外,朱全盤否認,解釋當時認為「瘋狂駕駛罪」較為適合。朱又指,當時因看見被告的電單車插有「光時」旗幟,同時以「煽動及教唆分裂國家罪」拘捕被告。(見另稿)

【16:15】
控方又於庭上播放梁天琦的競選短片,當中梁提及「我哋掌握咗呢個天下嘅時候,我哋就係呢個香港嘅主人,無人可以再打壓我哋」。劉就相關言論解讀指,梁是在呼籲選民給他選票,讓他入立法會,並將選票等同武器,又指他進入立法會後,終極目的是要改變及掌握這個政權。劉又指,梁提及政權是屬於「我地嘅香港」,某程度上是用選票作為武器,達到推翻政權的目的。

劉智鵬表示,從梁天琦的造勢大會發言,梁天琦說「直到我哋見到香港民族論,見到佢哋咁大膽講出佢哋心入面嘅諗法」,顯示梁認同香港民族論裡面,香港住民是原生於香港的一個族群,意即香港的住民不屬於中華民族的一個部分,也不是中央政權管治之下的一個地方,是鼓吹香港獨立。

【16:00】
劉智鵬續指,他亦有考慮「光時」口號始創者的創作原意,並指根據其研究,口號始創者是梁天琦,劉考慮梁天琦參與 2016 年新界東補選的小冊子後,認為當時梁天琦提出的政治宣言,反映他非常不接受香港當時的政權,尤其是香港政府背後的中央政府政權。因此他要在競選中,呼籲選民支持他去改變現況。劉又指,梁於單張中特別提到,香港從來就是一個自治的地方,因此單張本身已包含香港可以自己獨立存在的意思,並且遠離中共的影響。

劉續指,相關單張提及要喚醒更多香港人,抵抗中共赤化,及要立足香港本土,並指出香港自治歷史長久,包括一直以獨立身分參與奧運等,又提到相關的自治身分,於 97 年後遭中共摧毀。劉認為,梁天琦的補選單張在鼓吹一個清晰訊息,就是要改變香港政局,並且呼籲群眾以武力挑戰當時政權,以達到改變政權的目的。

【15:00】
就「時代革命」而言,劉智鵬認為,提出相關口號者,不接受現有政權及社會制度,認為當時的社會制度及政權是不合法,而需要去推翻及改變。劉又指,「革命」一詞,在中國有很長歷史,由商周時期到晚清年代其意思都沒有改變,基本上都是指推翻現有政權及取而代之。劉又指在 20 世紀的中國,「革命」一詞雖然受西方影響,但在中國主要的意思,都是涉及政治層面,例如「辛亥革命」及「文化大革命」。而辭典上的意思排列,政治意思排在第一,這符合辭典慣常的做法,將主要的意思放在第一位,因此「革命」這個漢語,由古到今都不會被聯想到政治以外的課題。

劉認為提出「時代革命」這口號,是採取手段希望改變政權或社會制度,從而改變時代,一併考慮下,即採取手段去改變當前的香港政權,以及在當權者手上奪回政權。

【14:30】
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下午作供,他在控方主問下提到,「光復香港」英文譯作「Liberate Hong Kong」,但他認為「光復」在漢語用法裡,意思不止於「liberate」,而是包含「restore、recovery、revive」等意思,而他認為「光復」的英文意思,比較接近 Restore 或 Recover 。

劉智鵬又指,從歷史角度解讀「光復香港」,認為「光復」一詞的運用,由三國時期至現代中國都沒有改變,意思相同,即恢復或取回落入敵人或異族手上的政權或國土。

他認為,帶入「光復香港」的語境,香港在此情況下,等同於被一個敵人或外族佔據。劉又認為,根據語境,敵人就是國家政權,即中國的國家政權。

劉其後再詳細解釋,從歷史語境來看,「光復」某樣東西,是由一個有正統政權的角度出發,因此提出「光復香港」,就是將說話者放在正統的位置,然後斷定他正面對一個不正統及不合法的政權。而將香港放在相關詞組,就是指香港正被敵人控制的政權佔據,因此說話者認為香港的政權,是一個敵人的政權。劉進一步指出,「光復香港」一詞,意指香港的主權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非法擁有這城市,說這話的人,同時認為香港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