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隔音屏障噴「光時」、「721 唔見人」 五旬漢准保釋候判 官下令賠 5400 元
五旬漢被指前年 10 月在青衣長青邨對出的隔音屏障及行人過路處,噴上「光時」、「721 唔見人」、「831 殺死人」、「陳彥霖沉冤待雪」等字句,今(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香淑嫻為被告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令他賠償 5,400 元清潔費,將案件押至 7 月 23 日判刑,被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梁智輝(51 歲)承認兩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 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青衣長青邨青葵樓地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財產,即隔音屏障及行人過路處。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情緒病多年,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初犯及有悔意,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香淑嫻為被告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令他賠償 5,400 元的清潔費,將案件押至 7 月 23 日判刑,被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承認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 2 時,警員在青衣區內巡邏,期間發現穿黑衫、戴黑帽、口罩及藍色手套的被告,拿著一罐噴漆。警員看到被告在隔音屏障噴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六大訴求 缺一不可」、「黑警」、「721 唔見人」、「831 殺死人」、「10 月 1 槍殺人」,以及「陳彥霖沉冤待雪」字句。警員上前截查時,被告正噴上「F」字,他嘗試逃走終遭截獲。被告警誡下承認,在上述隔音屏障及行人過路處塗鴉。
案件編號:WKCC113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