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刺警案】續有市民到崇光悼梁健輝 大批警員戒備 政府斥美化暴力
一名軍裝警 7 月 1 日在銅鑼灣 SOGO 外遇襲中刀,目前仍留院,情況穩定;懷疑施襲的男子梁健輝,則在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不治。連日來都有市民到銅鑼灣 SOGO 門外自發悼念,大批警員則在場戒備、巡邏及截查。有市民持鮮花到場後被截查,當中有中學生表示,一日內四度被查。而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保安局、警方及 5 個紀律部隊首長均發聲,譴責兇徒的「恐襲」行為。李家超指,任何人鼓吹或煽動恐怖活動,都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中的恐怖活動罪。
社民連成員持《警國論》悼念
社民連成員周嘉發今(3 日)下午約 12 時半,身穿黑衫黑褲,手持台灣作家林慎的《警國論》,在 SOGO 門外默站悼念梁健輝。他指自己昨日因工作未能到場,因此今日相約朋友前來,認為目前香港面對「前所未有嘅打壓」,稱昨日警方阻止市民獻花悼念的佈防,「比 612 更嚴重」。
他續指,自己在港大讀書時以為,「自刎」等抗爭手法只會出現在西藏、越戰,慨嘆香港「變成咁」,大學時對民主精神無甚感覺,「無咗自由先 feel 到佢對人嘅價值同重要性」,他說罷眼泛淚光,「香港人都珍重,保重,保重」。
事發現場數十米外留鮮花
警方今日繼續重兵駐守崇光百貨門外東角道的「刺警案」現場。崇光百貨外未見如昨日的獻花人潮,下午一度約有六名身穿避彈衣的軍裝警員及四輛警車在場戒備,有市民則在距離事發現場數十米、怡和街圓形天橋的樓梯和花槽留下鮮花,記者下午在現場觀察,昨日已在牆上出現的「梁烈士安息」等字句仍在。
至下午約三時,有數名警員走到橋上,但沒有取走鮮花。
在崇光百貨門外,市民 Vicky 下午從布袋中拿出一朵鮮花,為鮮花拍了一張照片後,馬上把鮮花收起。她向記者説:「香港而家連一朵白花都容不下。」Vicky 身穿白色T恤,背面隱晦地印着「善惡到頭」四字,她自嘲説:「我都知係有少少低能」,但希望能以衣服表達訊息。
中學生四度被搜身
至約四時,警方在崇光百貨開始廣播,呼籲市民切勿參與多於四人的受禁群組聚集或在公眾地方棄置物品,違者將會被票控。在場軍裝警員人數增至約 10 人,約 10 人的傳媒聯絡隊亦到場。
在崇光百貨外,不少路過的年輕人被警員截查、抄下身分證號碼及搜身。一位中年女子手持白色鮮花,向警方查問獻花區位置及放下鮮花是否違法,因此被搜身及抄下身分證號碼。她被放行後,向記者表示自己原本想悼念梁健輝,但現打算將鮮花棄置於附近垃圾桶。
讀中三的李同學亦表示,自己在銅鑼灣四度被搜身。他高舉白色鮮花,說希望「大家唔好唔記得」。李同學指,今午到案發現場,起初在怡和街圓形天橋上默站,被警員查問為何拿着白色鮮花、「屋企係唔係有人死」、「返學係咪都會攞住紮花」。他解釋後獲准放行,步行至 SOGO 門外打算繼續默站,再被截查。
他自言被警包圍時「腳震」,又言「可能得我一個人會做啲咁嘅嘢」,但「唔會因為佢哋(警察)企喺度而唔做呢樣嘢」,堅持高舉鮮花,在銅鑼灣一帶遊走。他其後在記利佐治街第三次被截查。李同學說,有警員向他表示「地下有花,就會話係你」,他回應「你唔可以咁斷章取義」,之後警員舉起手指着他的臉,大聲稱「我哋要做嘅就一定會做」。李同學續在軒尼詩道舉花行走,警員衝前,在恒生銀行門外第四度截查他及翻查證件,李同學之後決定離開。
政府多個部門發文批評悼念
政府及建制派等,今日繼續就事件接連發聲明。新上任政務司司長的李家超,今日首次發表網誌,指調查顯示當晚事件是「孤狼式的恐怖襲擊」,又表示看到有人在網上鼓吹,支持涉嫌企圖謀殺警員的兇手,用不同方式美化、認同甚至鼓勵這些恐怖行為,包括所謂悼念、獻花等。他強調,任何人鼓吹或煽動恐怖活動,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中的恐怖活動罪。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見記者,再批評有人美化、悼念「恐怖分子」,又指見到有家長帶幼童到場悼念,「非常心寒」,「到底係咪想我哋下一代,全部都變為呢啲嗜血嘅恐怖份子?」對於昨日警方在現場大肆截查持花束的市民,是否獻花都違法,鄧炳強指,要考慮獻花會否引致社會混亂或其他違法行為,令警方必須執法。
海關關長鄧以海、懲教署署長胡英明、消防處處長梁偉雄、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胡偉雄聯合發聲明,指網上言論美化兇徒的冷血暴力行徑,從中煽動仇恨,並鼓吹進一步的恐怖活動,「這不但直接鼓勵更多人仿效兇殘違法行為,更助長本土恐怖主義的滋生,威脅香港的安全和秩序,不容忽視其嚴重性」。
維他指流傳聲明未經授權
任職維他奶任職採購主任的梁健輝,網上早前流傳一份該公司的內部通告,指梁健輝「不幸逝世」,「向健輝的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問」,被中國網民批評包庇「黑暴」;維他奶昨晚已在微博發聲明,稱全力支持港府及警方調查,今日再發聲明,指早前流傳的公司內部文件未經授權,亦未有按程序審批,不應發布、公開,又指「嚴厲譴責暴力和破壞香港社會安定的行為」。
維他奶最新的聲明指,留意到一分與「7 月 1 日發生於香港的事件」相關的文件在網路流傳,嚴正聲明文件並無經維他奶集團官方批准發布,只是一位員工「私下撰寫」並在內部轉發,未經授權,亦無遵從集團的內部審批流程;又指網上流傳文件措辭「極為不當」,該員工個人寫的內容本不應該公開,更不應該在公司內部發布,集團正調查該事件,保留追究該員工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