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斯,圖片來源:傑斯片段截圖

D100 網台主持人「傑斯」(原名尹耀昇)被指去年主持網上節目時,發表意圖引起憎恨、藐視政府等言論,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串謀作具意圖煽動行為及洗黑錢等共 10 罪,案件今( 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本案正式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尹須續押至本月 20 日。以往國安處負責的相關案件,均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但是次聆訊則交由裁判官香淑嫻處理,《立場》正向司法機構確認,香淑嫺是否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

尹精神不俗 不時向旁聽人士揮手

已遭還押約 5 個月的尹和獲准保釋的女助手今在裁判官香淑嫻席前應訊。控方申請將本案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並押後至本月 20 日答辯,獲香淑嫻批准。尹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女助手則准以原有條件續保。尹精神不俗,不時向旁聽人士揮手示意。

尹耀昇(52 歲)被控 4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案件由國安處負責。控罪指他於 2020 年 8 月 8 日、8 月 15 日、9 月 5 日、10 月 10 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主持、製作、發布及上載一個網上節目,意圖引起憎恨或蔑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或慫恿他人不守法、不服從合法命令。

另一項串謀作具意圖煽動行為罪,指尹於 2020年 2 月 8 日至 11 月 21 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即主持、製作、發布及上載網上節目,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的不滿或離叛;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首 4 罪暫列為此罪的交替控罪。

尹被控的 5 項洗黑錢罪,以及 2 項控告其女助手利寶麗( 51 歲)洗黑錢罪則指,尹於 2020 年 2 月 22 日至 11 月 30 日期間,明知而處理三筆存於他在上海商業銀行私人戶口,以及連同利明知而處理兩筆存於二人在上海商業銀行的聯名戶口內的存款,共涉款約港幣 1059 萬和美金 5.6 萬元。

案件編號:WKCC 176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