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流入社區的變種病毒個案,30歲印度裔男患者及其菲籍女友,疑「擠牙膏」式報告行蹤,二人上月承認提供虛假資料共 7 罪,今(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 3 個月及 20  日。由於女被告已還押 20 日,扣減後當庭釋放。裁判官嚴舜儀強調,判刑並非懲罰確診患者,而是向公眾傳遞訊息,應主動向當局交代行蹤。

裁判官嚴舜儀裁決時指,被告隱瞞行蹤,引起大眾對隱形患者的憂慮。男被告曾有兩次機會向當局交代行蹤,但都沒有講真話,直到女被告說出真相時才和盤托出。她強調,是次判刑並非懲罰確診患者,而是向公眾傳遞訊息,應該主動向當局交代行蹤,以追蹤密切接觸者。

控方早前引述衞生署資料指,男被告是 N501Y 變種病毒的「零號病人」,導致連同兩名被告在內共 11 人染病,1,600人被送往檢疫中心,全港外傭亦須要強制檢測。

官不接納被告因隔離面臨巨大壓力

辯方求情時指,男被告現於杜拜從事與機械工程有關的工作,希望盡快回到杜拜工作,又解釋因隔離而面臨巨大壓力,希望判處非監禁式刑罰。女被告則因本案影響前往美國工作的機會,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及向公眾致歉,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不接納男被告求情,指沒有證據證明他因隔離而面臨壓力,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判囚 3 個月。至於女被告,法官考慮到她有悔意、認罪及背景良好,減刑至監禁 20 日。扣除早前被還柙日數後,當庭釋放。

經修訂控罪後,男被告 Syed Mohamed Rizvi ( 30 歲,工程師)及女被告 Guadiz Victoria Marie Alcaide ( 31 歲,護士)分別承認 6 項及一項向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

案情指,兩被告為情侶關係,男被告於今年 3 月 19 日從杜拜抵港,在酒店隔離至 4 月 8 日後,便在女被告位於佐敦伯嘉士大廈同居。同月 16 日,男被告的病毒檢測呈陽性,翌日女被告同告確診。男被告其後向衞生署人員訛稱忘記 4 月 10 至 12 日的行程,只稱曾單獨到訪尖沙咀和佐敦,沒有參與任何聚會或與他人接觸。

案件編號:KCCC130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