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 7.1 向禮賓府擲易燃物 24 歲男被控縱火還押 9.27 再訊 控方擬交付高院審理
禮賓府在 7 月 1 日凌晨懷疑被人投擲易燃物,警方其後於馬鞍山拘捕一名 24 歲男子,他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今早( 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9 月 27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作化驗鑑證,期間被告須還押。據了解,控方考慮到案件性質及案情嚴重,擬將本案交付高等法院審理。
另外,警方今( 5 日) 清晨 6 時,再在沙田拘捕一名 19 歲姓盧的本地女子,涉嫌串謀縱火,與案件有關,該名女子正被扣留調查。
被告王俊彥(24歲,無業)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於今年 7 月 1 日在禮賓府內,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禮賓府,意圖損壞該財產。
控方反對被告申請保釋,裁判官劉綺雲聽罷雙方陳詞後,終拒絕被告擔保外出。辯方亦放棄每 8 日覆核保釋的權利。另外,辯方在庭上指,被告在被捕後,遭警員襲擊及恐嚇,要求法庭紀錄在案。
案件編號:ESCC140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