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美化暴力?
香港人對於甚麼叫做「美化暴力」,毫不陌生,耳熟能詳得早已心寒,例子比比皆是。
2014 年雨傘運動期間,以私刑伺候示威者的七警,法庭判七警罪成,但警察員佐級協會不單舉行集會「聲援」,還居然發起籌款,合共各界籌得款項,每名犯罪警員居然分得 367 萬元。這宗案件證據確鑿,有電視新聞片段,清楚看到黑警對示威者拳打腳踢兼有預謀地把風,卻被捧成悲劇英雄一樣。這是不是「美化暴力」、「英雄化犯罪警員」、「令香港人心寒」、「令香港充斥滿仇恨」、令其他警員以為「有唔開心」就可以打示威者洩憤?
2019 年 8 月份男導遊在將軍澳「連儂隧道」斬傷兩女一男,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判案時硬要加一句「被告在接受刑罰的艱難時期仍然關心受害人的福祉,顯然是表現出高尚的情操」,斬人者被稱讚有「高尚情操」,還說是「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及專業人士鮮有出現」,連時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也發表聲明,指這種判詞「給人偏頗觀感」。這種判詞難道不是「美化暴力」、「英雄化罪犯」、「令香港人心寒」?
2019 年 7 月 21 日,元朗鄉黑無差別襲擊平民並發動真正的群狼式恐襲,但香港人求助無門,警方無視報案,拒絕處理,在場警員更刻意迴避。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與大批白衣人握手,親切慰問:「辛苦你喇」、「你哋係我英雄」。這些做法是不是「美化暴力」、「英雄化群狼恐襲行為」、「荼毒市民」、「令香港人心寒」、「令香港充斥滿仇恨」?當天拍下的片段證據確鑿,還想詆賴是「假新聞」,不少白衣暴徒至今還逍遙法外,是不是縱容罪犯?
而在 7.21 元朗無差別恐襲前一日,《香港經濟日報》創辦人居然在添馬公園的撐警集會上,上台高調鼓吹群眾攞條「長少少嘅藤條」出來,或到五金舖「買條 20mm 嘅水喉通」去「教仔」。這種言論與翌日恐襲出奇地巧合,警方為何不以「涉嫌煽惑他人干犯煽惑襲擊」來控告當事人?香港人看在眼裡,難道不會「心寒」?難道不會擔心其他鄉黑以為「有唔開心」就可以無差別恐襲?
當然香港人還沒有忘記,被指控是「六七暴動」搞手的楊光,居然從董建華手中取得大紫荊勳章。林彬及北角姐弟的亡魂,能夠冥目?
最應讉責的,是雙重標準,因為雙重標準的受害者,分分鐘係你,或者你嘅身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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