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5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繼續作供,他稱根據梁天琦 2016 補選造勢大會的片段,顯示梁認同黃台仰「要勇武抗爭、打倒港共政權,最終建立一個屬於自己國家」的理念,並指黃的言論,成為梁政治理念的一個總結。劉另指辯方專家對光時口號的解讀方法,欠缺適當的歷史角度分析。

控方今於庭上播放梁天琦於 2016 年參與立法會補選的造勢大會片段,當中提及梁擔任本民前的發言人。劉智鵬則供稱,本民前爲一個關注香港本土的政團,及認為香港是一個實體,「同香港周邊其他地域同族群無關係,佢哋要爭取香港人自己處理香港嘅事務」,且中華人民共和國並無權處理香港事務。

片段中梁天琦亦有提及黃台仰告訴他要勇武抗爭等,劉智鵬則指片段顯示梁天琦認同黃的言論,包括「要勇武抗爭,要打倒港共政權,以及要為香港人帶來改變,最終要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國家等」。劉又指,這些言論直接顯示梁如何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八個字,「可以話,黃台仰呢番說話,係梁天琦政治理念嘅一個總結」。

警方:「光時」前年 7.21 首次於社會運動使用 同現分裂、顛覆行為

劉智鵬又指,他於撰寫其專家報告時,參考了由警方高級督察張偉文提供的報告,張表示觀看過由 2019 年 6 月 9 日到 2020 年 7 月 1 日,涵蓋389天共 2177 段片段,發現當中有 218 日均有人使用「光時」口號,而於 2019 年連場社會運動,首次出現「光時」的日期為同年 7 月 21 日。 張又指,「光時」出現的同時,亦有暴力違法行為、分裂或顛覆國家的狀況發生,包括有人叫喊「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驅逐共黨 還我香港」,或有人展示有相關橫額。

劉:示威者將「中聯辦」寫成「支聯辦」 視中央為「支那」

至於新聞片段顯示,2019 年 7 月 21 日有示威者於中聯辦外示威,當示威者叫喊「光時」時,其他示威者對中聯辦造成破壞,包括塗黑國徽,向中聯辦投擲雞蛋等,亦有人於中聯辦外牆塗鴉「支聯辦」、「光時」等字句。劉智鵬認為,毀壞及污損國徽「係挑戰國家政權嘅一個行為」。而將「中聯辦」寫成「支聯辦」,即是將中國指為「支那」,代表寫出相關字眼的人,是以外國人的立場去看中國及中國政府,因為「支那」在過去一段很長時間,是被外國人用來形容中國。劉續指,再結合牆上的「光時」字眼,他認為示威者是要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管治的權威,甚至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管治。

劉又指由此可見,由 2016 年梁天琦創造「光時」口號,直至 2019 年 7 月 21 日中聯辦外示威事件,「光時」的語境及歷史角度均一致,沒有明顯改變。

劉:「光時」與「驅逐中共 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

控方又播放一系列新聞片段,顯示於不同示威場合,示威者叫喊「光時」口號,同場有示威者叫喊「驅逐中共 香港獨立」等,亦有示威者焚燒及踩國旗及堵路等。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多次出現均帶有清晰訊息,與「驅逐中共 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即「唔接受中共管治香港呢個事實」。

劉智鵬:辯方專家並非歷史專家 解讀沒列出恰當歷史分析

至於辯方兩名專家,即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批評劉解讀「光時」是使用未經證實的假設等。劉回應指,兩人並非歷史範疇專家,且與他解讀「光時」方法不同,兩人是以社會科學及社會語言學的方法解讀,而劉則採用歷史研究的方法。

劉認為兩人對「光時」的解讀,並無列出恰當的歷史分析,兩人以當代語境分析「光時」口號於 2019 年之後於社會運動中使用,但沒回應劉提及的歷史考慮。劉又強調,「光時」中有兩個關鍵詞,即「光復」及「革命」於中國歷史上的使用源遠流長,必須由兩詞最初用法、以往用法變化、歷史規範、約定俗成用法及語境去分析,方可準確得知「光時」現今的意思。

劉又不同意辯方專家企圖使用多個 2019 年的例子,說明某些人接收「光時」口號時,如何演繹該口號始創者梁天琦,在 2016 年創作該口號的原意,劉認為「呢個做法係一個有缺陷嘅論證」。控方要求劉進一步解釋,劉表示「好簡單,我哋唔可以用後來嘅解釋來斷定之前嘅歷史。梁天琦創造呢八個字嘅時候有佢嘅語境。我哋唔可以將後來唔同人對呢八個字嘅唔同理解,去斷定梁天琦當時嘅意思。」

劉又質疑辯方專家對《說文解字》的理解不正確,指《說文解字》的編輯目的並非如辯方所指,是提供詞語形成的原因。劉認為《說文解字》 為字詞提供實在、穩定及準確的解釋,正如他於報告提及,自古人君,即皇帝光復的所謂祖宗之業,即是指江山、政權、國土,「唔係好似辯方嘅報告,用一個字 glory 咁含糊嘅,並且係冇內容嘅」。

播 2015 年「光復運動」片段 劉智鵬:運動夾雜攻擊中共

控方又於庭上播放 2015 年期間「光復上水」、「光復屯門」等運動的片段,當中有人提及「光復香港 還我奶粉」、「水貨客過主」等口號,詢問劉如何根據該些片段對「光復香港」作結論,劉聞言謂「肯定唔係還我奶粉咁簡單囉」,指當中牽涉到辯方沒有提及、對中國政權的挑戰,認為整個光復運動均牽涉針對內地遊客,「將佢哋睇成同香港呢個族群唔一樣嘅族群,甚至係一個外國人」,且運動中有夾雜對中共的攻擊、及對香港自治的意識。

劉又提及,片段中提及的組織「香港自治運動」與本民前,均「以港獨作宗旨」聞名。而由光復上水、至光復旺角、屯門,均有一個重要信息,就是香港與內地族群並不一樣,故此一連串光復行動,「背後都講緊香港呢個族群係要保護自己,以免受到內地來嘅族群影響」。

辯方質疑倚重梁天琦看法 劉智鵬:梁賦予「光時」穩定意思及看法

辯方資深大狀郭兆銘其後盤問劉智鵬指,「光時」英譯為「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  」,其現時意思為何?劉指意為「解放香港、改變呢個時代」。郭再問及,涉案旗幟上的相關字眼,於 2021 年會傳達何種信息,劉回應稱「攞返香港、改變呢個時代」。郭再問如何改變時代,控方隨即表示似乎問題是指 2021 年,而非涉案時間,郭隨即表示「我理解呢啲字眼的意思,逾千年都無改變」,隨即惹來庭上眾人哄笑。

法官杜麗冰其後將問題涉及的時間更改為 2020 年,劉解釋「就係通過改變呢個政府、政權嘅方式,攞返香港,從而改變呢個時代」,當中「攞返香港」意指取回當時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管治權。劉又表示,他並非接受社會科學和文化研究方面的訓練,故未能評論辯方專家所使用的方法是否正確。

辯方另質疑指,如「光時」現代用法與過去一樣,為何劉如此倚重梁天琦在 2016 年對光時的用法,劉則表示,因梁於當時「將呢八個字擺喺一個好重要嘅語境,賦予呢八個字一個相當穩定嘅意思和用法」。辯方再質疑指,劉是否認為梁對「光時」的理解與劉一樣?劉謂「同我理解一樣,同好多中國人對呢啲字詞嘅理解一樣。」辯方續問,劉是否假設梁對歷史的認識,與劉一樣多?劉則指「理解或認識呢啲字詞,唔需要好似歷史學家嘅訓練,都可以做到。」案件明天繼續,劉將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案件編號:HCCC2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