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 旺角】藏打火機及白電油罪成 民安隊員還押候判 官:不存插贓嫁禍或調亂
網民於去年母親節發起「和你Sing」,22 歲民安隊隊員被控在旺角藏有打火機及白電油,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受審,今(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黃士翔指,白電油高度易燃,考慮被告裝束及現場環境,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使用打火機燃燒其他物品,意圖摧毀他人財產。案件押至本月 26 日判刑,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心理醫生及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辯方爭議白電油的證物鏈、管有物品的意圖,批評警員證人庭上供詞,與記事冊內容矛盾。裁判官黃士翔裁決時指,警員已將重點寫在記事冊,他們沒有交代細節並不出奇,加上被告是該地點唯一被捕的人,警誡下表示知悉藏有白電油,故不存在插贓嫁禍或調亂情況。法庭裁定警員誠實可靠,亦裁定被告管有涉案物品。
官:被告裝束與示威者一樣
至於管有物品意圖,裁判官指打火機液體(即白電油)高度易燃,其設計不適合涉案打火機,警員從被告身上搜出煙草,惟他澄清自己不吸煙。對於涉案碎布條,被告一時稱替父親買,一時稱替母親買,法庭認為他無合理解釋。
裁判官指案發當日,群眾叫喊的口號如「黑警死全家」、「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與 2019 年下半年公眾活動出現的口號吻合;被告裝束包括防毒面具、鴨嘴帽及面巾,亦與 2019 年公眾活動參與者一樣。裁判官認為當日有人行為激進如掟水樽,同時考慮上述因素,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使用打火機燃燒其他物品,意圖摧毀他人財產,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呈民安隊指揮官求情信 讚品格良好
辯方求情時指,現年 23 歲的被告就讀消防救護文憑,曾任職裝修工人。被告一直參與義工,案發前為民安隊成員,是一位熱心社會、關心社區的青年。辯方呈上民安隊指揮官的求情信,指被告積極參與社區活動,擁有良好品格。辯方指被告受本案影響而情緒困擾,需看心理醫生,現時反省行為自私,明白表達意見必須和平守法。
辯方強調被告沒有使用相關物品,導致人或財產受破壞。裁判官將案件押至本月 26 日判刑,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心理醫生及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
被告陳晧生(22 歲,民安隊隊員)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指他於 2020 年 5 月 10 日,在旺角新世紀廣場 3 樓 343 號舖外,管有一罐打火機液體及兩個打火機。
案件編號:WKCC361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