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6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被告中學時期,中史及中文科成績通常不合格或僅僅合格,質疑他能否如梁天琦般理解「光時」口號的意思。劉智鵬則表示,被告與梁天琦不需要擁有「相當深厚歷史訓練」,才可了解相關意思。

【12:30】劉智鵬強調前年 7.27 現身元朗是關心學生 非參與「光復元朗」集會

劉智鵬於辯方盤問下確認,他於 2019 年 7 月 27 日,曾陪同嶺大校長及副校長前往朗屏站,去關心於該處活動的學生,因擔心學生身處人群中受到影響,而他於附近逗留約 45 分鐘後就離開。劉指他出發之前,於傳媒報道得知集會與「光復元朗」有關,但他並無留意現場是否有相關橫額,亦不清楚舉辦集會的原因。辯方質疑指,劉是否「費事」找出集會原因,劉反駁指「我唔係費事,係無(去找原因)」,並強調他並非參與集會,而是去關心學生。

辯方再度質疑,他是否認為「光復元朗」意為「分離元朗」,劉表示他不知道主辦方於甚麼語境下提及該字眼,故他不知道主辦方想如何處理元朗,但「光復」本身詞意,並沒有因為他不了解相關背景而改變。劉又不同意「光復元朗」英文應為 Reclaim Yuen Long,因「光復」英文通常為 Restore 或 Recover,辯方問及「光復」是否並非必然是分離(Secede)之意,劉答謂「啱」。案件下午繼續。

【11: 30】劉智鵬:約定俗成下 梁對光時口號的理解與其受眾相同

辯方盤問為何劉智鵬於其報告中,特別強調梁天琦於香港長大、於元朗就讀中學並升讀港大,質疑此與案件有何相關?劉指他是想以此說明,梁的教育背景,與參與其活動的群眾基本上一致,「因此佢哋應該用緊相同語言溝通,同埋梁天琦提出呢個口號,佢基本上係假設所有人都明白呢個口號講緊咩」。辯方質疑劉為何有此假設,劉回應指他是由客觀條件斷定,他們之間有共同語言基礎。

辯方再度質疑,劉是否假設,即使梁沒有直接說出要推翻政府,聽到相關口號的人也會認為梁有推翻政府的意思?  劉指其假設是,梁天琦所用的口號字詞,亦是他所面對群眾會使用的字詞。

辯方又指,梁於其競選活動中,沒說要推翻政府,而是說「請讓我成為政府一部分」。劉不同意說法,指梁競選活動的一個重要部分,是由他覆述自己與同黃台仰的對話。辯方質疑該些對話有何關係,劉指梁利用這些對話傳遞信息,要求群眾投票給他。

劉又認為,無論涉案口號的意思為何,他認為每一個看到、叫喊或書寫該口號的人,對口號意思的理解均一樣。辯方隨即指出,劉曾於其報告中提及,梁天琦對涉案字眼的看法,可能並不代表本案被告的看法,並盤問他會否更改相關說法,劉表示不會,因「係漢語約定俗成嘅規律下,呢個口號係代表一個咁樣嘅穩定意思,喺無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我去作判斷嘅時候,我會認為一般人都會咁樣理解或使用呢個口號。」

【11:00】

代表被告唐英傑的資深大狀郭兆銘今盤問劉指出,他是否認為梁天琦提出的「光時」口號,用法與劉一樣,均是由歷史角度出發?劉不同意,指梁的用字有其約定俗成用法,使用者不需要如歷史學家般知道相關字詞的發展歷程,亦會知道該字詞的意思及用法。「我嘅做法係因為我係歷史學家,我可以喺歷史入邊搵出相關證據,去說明約定俗成過程,不等於梁需要好似我咁,要咁多歷史訓練,然後先知呢個字詞用法。」

辯方質疑指,如屬於約定俗成用法,為何要說明諸多歷史?劉則表示需要於歷史層面說明,「由古至今都係咁用法,有高度穩定性,字意或詞意唔係咁容易改變」

辯方一度提及,劉能否解釋,如果一面旗幟上的字眼有多個意思,為何不直接寫上「分裂中國」。法官杜麗冰聞言,表示相關提問較似評論,要求辯方留待陳詞時處理。

辯方又問及,劉供詞提及梁天琦的教育背景,與本案有何關係?劉表示是為說明梁的教育背景,與香港一般市民相同。辯方質疑指,劉是否了解本案被告的教育程度?劉遲疑數秒後,表示並不知道。

辯方續指,文件顯示,被告中一、中二中國歷史不合格,中三時僅僅合格,中四沒有再修讀中史。至於中國語文,被告由中一到中五,「一係唔合格,一係就僅僅合格」,質疑他會否認為被告可如梁天琦般,知道某字眼的歷史意思。劉回應指,他不認為需要相當深厚的歷史訓練,才可了解「光時」意思,並指日常漢語充滿無數常用字詞,均有其發展歷史,及約定俗成意思和用法,一般人使用時,不需要如歷史學家般找證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