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黃臨福認警署外扔汽油彈 7.26 判刑 曾發訊息「志願燒死 popo 為烈士報仇」
十二港人之一、越南籍男學生黃臨福,被指於前年 10 月 13 日在旺角警署外縱火,他今( 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案情指,黃臨福在警誡下曾表示「因為我好嬲,唔鍾意政府,所以我就掟汽油彈」。黃臨福亦多次透過 WhatsApp 與他人談論投擲汽油彈,內容包括「我的志願要燒死班 popo 為烈士報仇」、「我要做嘅就係少咗幾多手足,我就係要燒死返幾多 popo」、「我而家比較想全職魔法師」等。
法官姚勳智押後至 7 月 26 日判刑,先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和教導所報告。惟法官明言,被告面臨的控罪相當嚴重,同案另一被告林小雄早前認罪,法庭當時以 5 年為量刑起點,扣減刑期後判囚 40 個月。法庭現為被告索取三份報告,只是因為被告犯案時僅 16 歲。法官指,即使報告對被告有利,建議判入其中一處,法庭都不一定跟從報告判刑,強調控罪和案情非常嚴重。
現年 17 歲的黃臨福,承認於 2019 年 10 月 14 日,在旺角警署外連同林小雄及其他人,無合法辯解企圖用火摧毀或損壞旺角警署的側門;以及同日於旺角一個單位,保管或控制 3 枚汽油彈,意圖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來摧毀或損壞財產。
案情指,2019 年 10 月 14 日凌晨約 1 時 10 分,被告與林小雄各手持一枚汽油彈,向旺角警署前進。被告身穿黑上衣、黑褲、黑鞋、黑手袖、黑色鴨舌帽、右手戴黑手套、頸上掛護目鏡,以黑頸套蒙面,並攜帶黑腰包及深色背囊。
凌晨約 1 時 15 分,被告與林小雄在太子道西衝前,右轉入旺角警署側門對面的通菜街。林小雄燃點汽油彈,擲向警署側門,然後逃跑。被告則燃點汽油彈,跑到馬路中心,將汽油彈擲向旺角警署側門,然後沿通菜街逃跑。兩枚汽油彈在警署側門外著地爆開,沒有起火。
案發期間,偵緝警員站在通菜街,目睹整個過程並截停被告。其後另一名偵緝警員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被告表示「因為我好嬲,唔鍾意政府,所以我就掟汽油彈」。閉路電視亦拍到案發過程。
住所搜出三汽油彈 被告承認「依三支嘢係我嘅」
被告的左前褲袋搜出一個打火機,而他攜帶的背囊有強烈汽油味,警方從背囊檢獲一隻黑色手套和一塊布,該布與連著玻璃碎片上的兩塊燒焦布料相似。法證科學專家發現 3 塊布源自同一條毛巾布碎。
警方其後到被告住所搜屋,在睡房一個白色籃內發現三枚汽油彈,以黃色膠帶封口。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依三支嘢係我嘅」。
被告發 WhatsApp 指「我的志願要燒死班 popo 為烈士報仇」
被告的流動電話內,發現與本案有關的 WhatsApp 對話,包括 2019 年 10 月 10 日晚上,被告透過 WhatsApp 向「 Erie 叔叔」發訊息,表示「我的志願要燒死班 popo 為烈士報仇」。「Erie叔叔」 問被告:「有無決心」,被告答:「一定有,汽油彈就少啲」。被告又指:「我要做嘅就係少咗幾多手足,我就係要燒死返幾多 popo」。接著,被告問:「我想知呢,你有冇識人係有汽油彈可以攞,我而家比較想全職魔法師」。「Erie 叔叔」回答:「你要多 D 現場經驗先⋯⋯威會去找玩具給你」。被告說「OK」,「Erie 叔叔」說:「要有心理準備被拉,自己想清楚」,被告說:「我知道」。
於 2019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5 時許,「Erie叔叔」向被告發訊息說:「深水埗而家好多人」,被告回覆「散曬了」「冇得玩汽油彈」。
案發日被告發訊息稱與手足掉汽油彈 「側門一點正行動」
同年 10 月 13 日晚上,被告向「威哥」發語音訊息,問:「宜家幾點呀?五金舖邊度開呀?」,「威哥」回覆:「唔知呀!你咪同佢講囉,聽日整囉,整百零枝,幾廿枝咁樣啦,之後我叫佢哋運囉」。被告然後說:「百零枝幾廿枝無可能,整唔到咁多,我上次倒八枝,係倒呀!倒到我就嚟死咁,一定要搵漏斗,你睇邊到有得買,唉⋯算啦,我自己搵埋。」
案發當日午夜 12 時 17 分,被告向「Erie 叔叔」表示:「我一點撘正,四個手足夾埋我,掉汽油彈,側門一點正行動」。「Erie叔叔」表示:「無片就幫吾到你」,被告回答:「我叫咗人幫我影」,「Erie 叔叔」說:「之後安全打比我」。
黃臨福去年疑試圖乘船偷渡至台灣,惟被水警截獲。深圳市鹽田人民檢察院去年底宣布,經「不公開聽證」後,決定不起訴自願認罪認罰的兩名未成年人黃臨福及廖子文,並隨即將兩人移交至香港。黃臨福今年 1 月上庭時透過律師放棄申請保釋,一直還押至今。
案件編號:DCCC 3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