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7 日,市民原計劃進行築人鏈行動,惟防暴警員持催淚彈槍到場,引起市民不滿,演變成衝突。警方當日拘捕 20 多人,包括一名在被捕期間警員打至頭破血流的15 歲學生(圖片來源:眾新聞)

前年 9 月 7 日,網民在大埔墟港鐵站發起築人鏈活動,最終演變成衝突,11 人包括一對父女否認非法集結受審。控辯雙方今(6 日)繼續爭議案發前閉路電視片段是否可呈堂,裁判官香淑嫻認為其與本案議題有關,最終批准片段呈堂。另外,開案陳詞指當晚人群在「連儂隧道」叫囂及唱辱警歌曲,其後有人突然「發難」,用硬物擊打閘機、沒付錢跳閘入鐵路大堂。控方明(7 日)傳召證人作供。

案件今日續審,控辯雙方繼續爭議案發當晚 11 時前的閉路電視片段的呈堂性。控方指片段只是案發背景,辯方則認為本案檢控基礎是晚上 11 時開始非法集結,代表第三被告的律師就此提出比喻:「遊行七小時,最尾 30 分鐘演變成非法集結,唔通成段遊行片段都要播放咩?」

代表第八被告的律師指閉路片段不清晰,反對用作辨認證據。下午再度開庭,裁判官香淑嫻認為當晚 11 時前的閉路片段與本案議題有關,最終批准片段呈堂。

控方指人群以硬物擊打閘機及跳閘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警署警長謝寶光發現網民號召在大埔墟港鐵站進行群眾活動,他在晚上 8 時半帶領隊員到港鐵站巡邏,當時有十多人在港鐵站對出的「連儂隧道」內外聚集。

晚上 9 時 15 分,隧道內外已聚集數十人,人群不斷叫囂、唱辱警歌曲,謝向上司即署理警司張建斌報告及要求下屬增援。張於 9 時 25 分到場,當時聚集人數已增至 200 至 300 人。當時大部分人佔據港鐵站西邊出口,張曾與自稱為示威者的人士會面,要求對方切勿聚集但不果。聚集人數持續上升,有人作出挑釁、用鐳射筆射向警員。

10 時 50 分,警員進入火車站大堂,再度要求示威者離開。控方指到 11 時 30 分,人群佔據通道,突然「發難」作出非法行為,包括硬物擊打閘機、沒付錢跳閘入鐵路大堂,及打開雨傘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警方最終拘捕本案 11 名被告,並從火車站的閉路電視片段擷取上述 11 人的截圖。案件明天下午續審,正式傳召控方證人。

11 名被告依次為韋梓灝(19 歲,學生)、何國禧(25 歲,學生)、陳志超(49 歲,退休人士)、15 歲男學生、張栢傲(18 歲,學生)、17 歲陳姓女學生、林嘉恒(20 歲,學生)、徐俊傑(23 歲,學生)、17歲梁姓女學生、楊珮宜(19 歲,學生)以及陳天朗(18 歲,學生),第三被告及第六被告為父女。各人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前年 9 月 7 日在港鐵大埔墟站,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WKCC31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