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9.29 金鐘遊行演變成激烈警民衝突, 44 人被控暴動。其中 3 名男子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案件原定今( 8 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惟法官陳廣池認為,終審法院就梁天琦案上訴提出的 5 項法律議題,有 2 點直接牽涉本案,故押後案件至 11 月 1 日再訊,以待終審法院的裁決。法官另稱,其官方電話最近兩個月不停受人傳真滋擾,直斥不法人士破壞、挑戰香港一向引以為傲的法治,希望任何在法律界維生的人,包括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企出嚟強烈譴責呢啲人士」。

三名被告依次為莫震宇、楊樂謙及李其浚。三人同被控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金鐘道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法官陳廣池甫開庭指,本案事實基礎並不複雜,惟終審法院早前就梁天琦一案提出的 5 項法律議題,當中有 2 點對本案有直接、關鍵性的關聯,即參與者的共同犯罪意圖,及如某些被告沒有作出任何暴動利為,但在現場出現並有可能作出鼓勵的現象,是否納入犯罪意圖。

法官:待梁天琦案終審有裁決再處理本案較公平

法官表示,他不會在這兩項法律議題自作主張,亦絕對沒有意思差度終審法院的裁決,故認為等待梁天琦一案在 10 月 5 日聆訊以及該案的裁決書,再就本案作裁決,對被告較公平。案件押後至 11 月 1 日提訊,屆時將視乎梁天琦案進度,要求辯方就該案裁決再作陳詞,期間 3 名被告續准保釋。

法官:嚴厲譴責低端滋擾 破壞香港法治

另外,法官陳廣池在庭上主動提到近日受滋擾,有需要嚴正作出警告,指最近兩個月有不法人士不斷使用傳真機傳真文件至其官方電話,亦有滋擾其他法官及司法機構人員。法官在庭上嚴厲譴責此類低端滋擾,警告該行為影響公眾人士和法庭使用者,表面上已干犯 4 罪,分別是滋擾法官或司法機構、藐視法庭、妨礙司法公正及破壞或挑戰香港一向引以為傲的法治。他強調「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並坦言執法機構須對這些低端行動加把勁跟進,繩之於法。

法官:大律師公會、律師會等應「企出嚟強烈譴責」

法官又表示,「希望任何在法律界維生的人都要企出來大聲說不」,並點名提到大律師公會、律師會、資深大律師、於專上學院任教法律的講師以及任何有理知、良知的香港市民都要「企出嚟強烈譴責呢啲人士」。他續指,如果司法制度被挑戰,無論屬於哪個政治光譜,也是對香港徹徹底底的破壞,直斥破壞一個制度很容易,但建立一個良好的制度要花幾代人的心機,再三強調秉持尊重司法的重要性。

律政司:絕不容忍滋擾法官的卑劣行徑

律政司發聲明,指特區政府絕不容忍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受到滋擾,任何人企圖以卑劣手法影響法官審訊,特區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保障司法工作妥善執行以及社會安寧。

司法機構則回覆指高度關注事件, 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或司法機構職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由於事件已由警方跟進,不適宜評論。

案件編號:DCCC 9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