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 2018 年抗議明日大嶼論壇「搶咪」 城大男生認非法集結等罪 准保釋候判
「守護大嶼聯盟」2018 年 10 月在政總舉辦論壇,反對特首林鄭月娥的「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前立法會議員姚松炎發言期間,多人衝上台「搶咪」。事隔兩年多,22 歲城大男生今(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襲擊區議員周偉雄兩罪。辯方盼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短期監禁,讓被告趕及 9 月開學。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下周五(16 日)判刑,被告期間獲准保釋,強調任何判刑選項都存在。
案情指,民間團體「守護大嶼聯盟」於 2018 年 10 月 14 日發起遊行,抗議「明日大嶼」填海計劃。當日約 4100 人從銅鑼灣東角道遊行至政府總部,主辦方在政總門外舉行論壇,讓市民發表意見。晚上 7 時 21 分,前立法會姚松炎發言後仍手持咪高風,遭 8 名戴口罩的男子包圍及大力「搶咪」,包括次被告黃家豪。
眾人「搶咪」期間,黃家豪用右手打中區議員周偉雄頭部,警方聽到有人呼叫遂上前制止,黃家豪即場被捕。周偉雄被送往瑪麗醫院,診斷頭部輕微觸痛。
辯方:律政司事隔兩年檢控 盼成減刑因素
辯方大律師黃宇逸求情時指,被告現為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及政治四年級生,亦是城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成員。被告案發時年僅 19 歲,因當日等候兩小時仍沒有機會發言才「搶咪」。辯方指本案較同類案件輕微、不涉挑戰執法人員情況,事發早於 2019 年的社會事件。
辯方又稱本案不涉武器,被告原先不打算使用暴力,因「搶咪」後遭人箍頸,使他感遭攻擊及「抖唔到氣」,遂向區議員周偉雄揮拳。辯方續指,被告其後得知誤中副車,立刻聯絡周偉雄,對方亦接受道歉。
辯方指被告現時 22 歲,今年正式被起訴,距離事發時間已多於兩年,認為因律政司延遲檢控,使法庭需要考慮超過 21 歲罪犯的判刑,希望裁判官接納此為減刑因素。他又質疑理大暴動、中大暴動等案件於半年內完成檢控,「以本案規模,冇可能超過 28 個月(檢控)」。
辯方舉非法集結案例 望法庭判罰款或社服令
辯方又舉出黃洋達、黃毓民等人非法集結案例,指他們被判罰款及社會服務令,希望法庭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有非法集結案底,如考慮社會服務令,會一併索取懲教所報告。
辯方稱被告希望趕及今年 9 月開學,如法庭不打算判社會服務令,盼法庭考慮短期監禁或緩刑。裁判官押後案件至下周五(16 日)判刑,准許被告保釋,並強調任何判刑選項都有可能。
三名被告依次為周家驊(28 歲,文員)、黃家豪(22 歲,大學生)及許嘉鍵(18 歲,大學生),三人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 2018 年 10 月 14 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參與非法集結。黃承認控罪;周、許兩人否認控罪,押至 9 月 10 日審前覆核,案件 10 月 5 日開審。
次被告黃家豪另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在同日同地襲擊葵青區議會葵盛東邨選區議員周偉雄。
案件編號:ESCC35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