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將於 9 月 12 日舉行,截至前日共有 19 組直選及 5 組間選組別候選名單,合共 159 直選及 12 名間選候選人。澳門選管會今日(9 日)公布,共有 6 組名單共 21 名人士無參選資格(俗稱「DQ」),被指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澳門論盡媒體報道指,民主派 3 組全數被「DQ」包括「民主昌澳門」、「新澳門進步協會」及「學社前進」。

被DQ的,包括政黨「民主昌澳門」今年派出 5 人合組名單參選,包括第一候選人鄭明軒,及現任議員、民主派元老吳國昌等人。他們今日(9日)收到選舉管理委員會通知,他們無被選資格。

選管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認為他們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因此決定他們無被選資格。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 6 條第 8 項列明,若是「拒絕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或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的人士,均無被選資格。

除鄭明軒及吳國昌,該名單亦包括梁博文、鄒有安、江洵美。選管會指,他們五人可以在 7 月12 日或之前,申請更換無被選格的參選人,或在同一期限內,可堅持他們具有參選資格。

選管會:警方及保安司提供資料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下午 5 時半見記者,證實有 6 組參選名單共 21 人被取消參選資格。他指,有關人士存有事實證明並非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

被問及如何證明不擁護基本法或澳門政府,唐曉峰一度稱是警方曾提供資料,選管會再作資料證據分析及判斷。唐之後再被追問是那個警察部門,他則表示是「保安司」。

至於實際是那些人被取消參選資格,唐曉峰多次無正面回應,僅稱因進行行政及司法程序,及涉及參選人個人私隱問題,因此不會公布有關資料。

「民主昌澳門」 上月 23 日提交參選名單及政綱。根據《論盡》媒體報道,五人團隊關注疫後經濟復甦、保本地就業、施政透明度等議題,其中鄭明軒現職為議員助理。政綱方面,他們提到行政當局應加強資訊透明度,否則官民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大眾難以監督當局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