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會 鄒幸彤保釋覆核被駁回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於今年六四,在網上宣傳及呼籲他人參與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保釋被拒須還押。本身為執業大律師的鄒幸彤,今( 9 日)親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出保釋覆核。裁判官陳慧敏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讓被告擔保外出。由於鄒幸彤保留每 8 日覆核保釋的權利,裁判官下令她還押至 7 月 16 日,屆時再處理覆核申請。
鄒幸彤下午甫步入法庭,即大力向公眾席揮手,並語帶興奮地高呼「多謝大家過嚟呀!」
官拒批傳媒報道保釋內容
鄒幸彤就保釋覆核陳詞前,要求法庭剔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 條、有關保釋申請的報道限制。惟裁判官陳慧敏坦言,「目前睇唔到有社會公義或社會需要」行使酌情權,剔除有關限制。
裁判官聽畢控辯陳詞後,拒絕批准被告保釋。鄒幸彤隨即要求保留 8 天的覆核權,須續押至 7 月 16 日處理。眾多旁聽人士紛紛打氣謂:「撐住呀!」、「我愛你!」又有人高呼「彤彤會戰勝歸來!」
麥海華:鄒特意於 709 大抓捕 6 周年提覆核
支聯會常委麥海華庭外回應指,對於法庭裁決感到失望,形容是次檢控乃文字獄,希望當局不要以文字獄的形式,扼殺港人表達意見的自由。他透露鄒幸彤之所以選擇在今天提出保釋覆核,是因為今天是中國 709 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的六周年,認為與香港近日的情況相似。
控罪指,鄒幸彤於 2021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4 日期間,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結。
鄒幸彤於今年六四被捕,一度獲准保釋候查。惟警方在約一星期後、即七一前夕撤銷其保釋,正式落案起訴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上周五( 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還押至今。
案件編號:WKCC259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