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層次問題的源頭 — 論香港政府的國師芝加哥學派(五十八)

知名政論家林行止留意到一現象,上星期在專欄裡透露他心中疑問。作為市場經濟的信徒,他想不通本港數位芝加哥學派人物為何會「全方位」讚美計劃經濟而不作建設性建言。林先生沒有明言是哪幾位,但香港的芝加哥學派學者把「初心」束之高閣,並非今日的事。
2014 年,貧富懸殊問題已困擾香港,有聲音要求考慮《廿一世紀資本論》作者、國際知名經濟學家皮凱提的建議,徵收富人稅和資產增值稅。港府權威顧問王于漸大力反對,聲稱問題出在政府規管太多之上,解決方法最好是廉價出售公屋,讓基層分享到社會的財富。他這個建議,被崇尚自力更生、反對資助弱勢社群的同道中人質疑。過往王氏經常批評所謂民粹式社會主義政策(可參考筆者〈港大首席副校欠中央一個解釋〉),現在反過來擁護這種措施,很難說得通。王于漸後來在〈以房屋私有化實踐公義〉一文中試圖為自己辯護,解釋為何自由市場派學者會有這樣離經叛道的提議。
他的「解釋」大致分為兩個部分:
首先從柏拉圖的《理想國》說起,扯到中國道家思想的「天人合一」,再到阿當史密斯(Adam Smith)的市場競爭觀念,以及德國哲學家的思想觀等等,堆砌一大輪,旨在讓讀者產生聯想:原來,自由市場秩序是把自然秩序應用於經濟事務,而且源遠流長,得到古往今來的哲人所認同。這時候,他乘機重申一次小政府乃個人自由最佳保障的理念,反對為了爭取結果平等,採取種種厚此薄彼而干預「自然秩序」的措施,違背古典時期的公義和法治原則云云。
那王大教授為何又認為把公屋單位私有化並非干預,不會損害自由市場的秩序呢?原來,這次他視「干預」為手段,用來恢復自然秩序,使社會在公平競爭環境中恢復正常運作,避免「長痛」式調整期的措施。他認為這樣反而合乎公義。驟耳聽來,似乎不無道理,但細心一想,便會察覺王于漸迴避了一連串極其重要、而且是他必須要回答以證明自己沒有搬龍門的原則性問題:
如果所謂「干預」,可以令市場經濟運作得更良好,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那為何當初他又極力反對皮凱提徵收富人稅的建議呢?難道避免社會財富高度集中,不是一種有效而重要的方法,使市場的發展變得更均衡而完善嗎?如果政府一早推行針對性措施,減少全球量寬對富裕階層以外的市民造成各種傷害,香港的深層次問題便很有可能避免惡化下去,為何王大教授過去對其他所謂干預的措施卻又大加鞭撻,貶損做追求結果平等的共產主義大鑊飯呢?說到以私有化實踐公義,作為領展前高層,王于漸多年來替這個社會公敵出謀獻策,而領展正是把公共資產私有化最惡名昭著的例子,不知王于漸又會否認為社會上那麼多人被領展害到雞毛鴨血,是實踐了公義呢?
諾獎得主 Joseph E. Stiglitz 曾經替新自由主義下定義:一系列基於市場具有自我糾正功能,能有效地分配資源,並很妥善地為公共利益服務的原教旨觀念之混雜觀點。這種市場原教旨主義支撐著所謂「華盛頓共識」,這「共識」贊成私有化、自由化。他更指出,這套自由市場的說辭會被選擇性地加以運用 — 當它為一個特別的利益服務的時候,就會得到認可,當它不能做到這一點的時候就被拋棄。新自由市場原教旨主義一直是為某些利益服務的政治教條,它從來沒有得到經濟學理論的支援。它也沒有得到歷史經驗的支援。而王于漸顯然是新自由主義的香港代表,他一有需要,便打倒昨日的我,並不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