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犯聚飯局】「政府消息」指 3 高官「交際不用申報」 翻查守則無提 資深公務員:我第一次聽
3 名保安系統高官違反限聚令,焦點轉移至各人是否接受豪華款待,以及是否合規。有傳媒引政府消息人士指,3 人當晚接受請客,「不知道餐費的價錢」,又指「活動屬交際不用申報」。不過《立場》翻查《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及公務員事務局的指引,未能找到「活動屬交際不用申報」的相關條文。兩文件反而註明,官員決定接受款待時需顧及「是否奢華或過度」,以及考慮「款待的價值」。因此如 3 名官員「不知價錢」,或與規定有矛盾。
加入政府近 40 年的資深公務員梁籌庭表示,第一次聽到「交際不用申報」的說法,質疑如何界定「交際」,又指高級公務員一般對「利益」敏感,如接受款待前不申報,實屬罕見。
TVB、now 引消息:活動屬交際不用申報
高官飯聚醜聞爆出後,《立場》多次追問涉事 3 名高官,有否接受免費款待,一直未獲正面回應。《Now 新聞》及《無綫新聞》周五(9 日)均引述政府消息,指 3 人接受請客,由邀請一方付款,又指他們「不知道餐費的價錢」,「活動屬交際不用申報」。
涉事 3 位官員中,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為政治任命官員,受《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規管;入境處處長區嘉宏及海關關長鄧以海, 則屬高級公務員,受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規管公務員接受利益及款待制度摘要》規管。
不過《立場》翻查兩份文件,未能找到「活動屬交際不用申報」的相關條文。兩份文件反而就官員接受款待,訂下多項規定。
政府委任官員守則:必須顧及款待是否奢華
《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註明,官員決定應否接受款待時,「必須顧及到諸如款待性質是否奢華或過度」、「宴請者或已知出席者的品德或聲譽」等 3 項因素,又指明官員需考慮出席飯局會否引致「官員或政府尷尬」、「聲名受損」等 5 個情況。
該守則又規定,「如就接受款待事宜有任何疑問,政治委任官員應尋求行政長官指引」。《立場》周五(9 日)向特首辦查詢,區志光曾否就出席飯局接受款待一事,向特首尋求指引,正待回覆。
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規管公務員接受利益及款待制度摘要》則註明,「公務員不應接受過分慷慨、豐厚或頻密的款待。」又指明公務員遇到有人提供款待時,「應審憤考慮有關款待是否過分豐厚」,包括「應考慮款待的價值、內容、頻密程度和性質」。
政府內部守則及指引,明確要求官員及公務員考慮,接受的款待會否過分奢華及有關價值。因此,如 3 名高官並不知道飯局的費用,或已與政府規定有矛盾。
梁籌庭:第一聽交際不用申報
加入政府近 40 年、現已退休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接受《立場》訪問時指,第一次聽到「交際不用申報」的說法,質疑「交際是私人的事,但點界定? 款待的人是一個商人,咁你點界定這是一個聯誼活動?」,認為官員如指飯局非官方或是聯誼性質,需提供更多理由。
梁籌庭又指,高級公務員一般對申報利益「有慣性」,即使出席活動獲得價值不高的紀念品,離場時都會留下不帶走,「職級越高,警覺性越大」。他亦指如官至部門首長,「大家都知大家的身份,位置在哪裡。故一般都是靠自律,自己衡量應不應接受邀請或利益」。
梁籌庭表示,申報出席飯局「形式可以很簡單」,「可以寄電郵予上司,簡單交代資料,表示涉及的利益價值可能高於(公務員守則列明的禮物價值上限) 500 元,或已經足夠了。」至於紀律部隊首長如要申報,他估計可向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或局長申報。
採訪/立場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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