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華人公務員上世紀在土瓜灣靠背壟道、美善同道自組合作社、以優惠地價建樓,市建局早則前宣布在該處展開兩個重建項目。「靠美合作社」重建關注組今(11日)批評,政府要求重建戶補地價不公道,「市建局唔係私人發展商,係公營機構;我哋賣樓唔係賺錢」。他們要求市建局,容許合作社以「單一業權」處理收購,並免補地價,「殖民地時代,英國人對華籍公務員嘅待遇都無英籍咁好,宜家我地港人治港,會唔會仲比以前殖民地更差呢?」

靠背壟道及美善同道一帶的公務員合作社

翻查地政總署向區議會提交的文件,署方稱過去會按地契,採用「現有用途價值」或「重建價值」,作為評估合作社單位業主撤銷轉讓限制、繳付土地補價的基礎。署方按現時市況估算,靠背壟道及美善同道重建單位的補地價金額,約為每呎3,000至3,500元。

「靠美合作社」關注組召集人黃敏華則指出,社員當年向政府買地建樓時,原契沒註明需補地價。她又批評「補地價」對他們不公道,「市建局唔係私人發展商,係公營機構;我哋賣樓唔係賺錢,呢個係重建項目,唔係發展項目。」她解釋,政府於80年代推出「居所資助計劃」等公務員福利,而享有相關福利的公務員,及後如欲出售單位,則無需補地價。她故不明白,為何合作社遭收購重建時,居民則需補地價,「點解我哋早起合作社,當年無(其他福利)選擇下,就要補翻呢個地價?」

市建局勸說合作社散社分契    關注組促局方以「單一業權」處理收購

大廈地契原屬合作社共同擁有,政府則於90年代修例,只要獲75%社員同意,合作社便可解散、分契;現時該區則有9個合作社尚未解散。黃敏華續說,市建局一直勸說社員散社、分契,但部分合作社社員卻因盼能一同繼續居住,不希望散社,故要求市建局能以「單一業權」方式處理收購:「同佢哋(市建局)討論好多次,都唔肯用呢個方案,解釋唔到點解我哋唔係單一業權,只係話『你散社啦。』」

黃敏華又指,市建局進行人口凍結的程序時,曾向街坊派發名為「市區重建局收購物業準則」的文件,當中有列明「單一業權大廈」的賠償方式。一直協助重建戶、前九龍城區議員馬希鵬則指出,他們和市建局商討收購時,「(市建局)就話無嫁,無單一業權」,反問「點解佢哋話無單一業權呢樣嘢,市建局係唔係想誤導、減少選擇去限制街坊呢?」

市建局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指,公務員以社員身分承租合作社,並不擁有該單位的註冊業權。在現行規管合作社、轉讓業權的機制下,社員需解散合作社、完成單位轉讓契約、向政府補地價以取回單位業權,方能成為物業的註冊業主,考慮局方收購建議。市建局又指,在「靠背壟道 / 浙江街」發展項目,目前並沒有全幢已補地價、同一業主持有的單一業權大廈,因此局方收購不能以「單一業權大廈」模式處理。

靠背壟道重建項目     市建局:75%意見書表達反對

港英政府在50年代推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Civil Servants’ Cooperative Building Societies),容許華人長俸公務員自組合作社,以優惠地價、在政府批出的土地建屋。當時部分公務員選址土瓜灣靠背壟道、美善同道一帶,該區至今有約30個合作社,大廈地契則屬合作社共同擁有。

市建局去年在該處宣布展開兩個重建項目,擬興建三千單位。現時該兩項目已完成公眾諮詢,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去年12月接受《明報》專訪指,盛德街項目接獲66份意見書,當中有4份反對;至於靠背壟道項目,局方則接獲1,260份意見書,當中有75%對重建以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