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場》 7 月 7 日晚上揭發入境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今年 3 月出席灣仔私人會所約 10 人飯局,違反當時的堂食 4 人限聚令後,2 人連同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翌日發聲明,承認出席飯局並被票控,僅以書面形式就事件致歉。報道刊登至今 5 日,3 名涉事官員未有露面交代並親身致歉,亦有關鍵疑團未解、細節未公開。過往同樣曾任海關關長的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爆出豪宴內地官員後 8 天,時任特首梁振英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首名入獄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揭與妻子現身江湖派對後 7 日,發聲明指會出席特別答問會。今次事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作定調,指「呢件事應該告一段落」,未知 3 人何時或會否親身交代。

傳媒揭發湯顯明豪宴後 8 天    時任特首梁振英成立專責委員會

曾任海關關長的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時亦曾捲入酬酢爭議,但上屆政府、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態度及處理手法,與現時特首卻大相逕庭。

2013 年 4 月 17 日,審計報告發現廉署對公務酬酢開支管制不足,湯顯明數日後、即 4 月 24 日隨即被傳媒發現,2010 年在任期間曾以公帑購入超過 20 支茅台及XO宴請內地官員,金額超過廉署上限,但事前獲湯批准。至同年 5 月 2 日,即傳媒報道後 8 日,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指「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特區政府對事件非常重視,必定嚴肅處理」,宣布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廉署當時透露湯顯明在任期間,廉署安排了 899 次酬酢,總開支達 350 多萬元,當中 240 次由湯顯明作東道主。

湯顯明亦需親自出席立法會帳委會公開聆訊,接受議員質詢,逐點解釋公務開支缘由,亦要就為何以公帑購買牛腩及魚蛋解畫。律政司其後指,雖然湯顯明的某些行為可被視為未能符合公眾期望,但若提出刑事檢控,並無合理機會可達致湯顯明被定罪的結果,不對他提出刑事檢控。

涉貪報道出街後 7 日   曾蔭權發聲明指會出席特別答問會

首名入獄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整合報章資料,其貪污風波,是先自從 2012 年 2 月 20 日有報章披露,曾蔭權與妻子現身一個澳門賭場的春茗,同場亦包括黑社會成員,報章亦拍攝到他曾與富商在靠泊澳門的超級遊艇上,又指他享用紅酒、鮑魚等,一連數日均有針對質疑曾蔭權操守的報道。

7 日後,即同年 2 月 27 日,特首辦發聲明指「本着對公眾負責的精神,以及保持施政高透明度」,曾蔭權會在 3 月 1 日出席召開的特別答問會,接受議員提問。

廉政公署之後調查曾蔭權,律政司亦決定起訴,至 2017 年 2 月,曾蔭權 3 項控罪其中 1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他被控在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期間,擔任公職即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涉履行其公職過程中參與決定雄濤提交申請時,沒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判囚 12 個月,2019 年 1 月刑滿從瑪麗醫院出獄。

政務司司長﹕ 3 人已承擔法律責任    特首﹕呢件事應該告一段落

今次 3 名官員出席飯局,都是由傳媒揭發,例如《立場》 在 7 月 7 日晚上刊出報道,至 7 月 8 日 3 人各發聲明僅指已繳交罰款,口徑一致稱「日後出席活動會加倍謹慎,務必確保符合規定」。7 月 9 日,保安局發言人再一併代 3 名局方官員回應事件,首次指就事件表示歉意。

入境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及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連日未有露面,他們的上司卻首先親身回應事件。 7 月 10 日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指,他們已就違反限聚令事件致歉,相信會「經一事長一智」,指 3 人已致歉及交罰款,承擔法律責任。

7 月 11 日特首林鄭月娥指,自己好熟悉 3 名同事,今次事件突顯執法一視同仁,涉事的官員已道歉及繳交罰款,「呢件事應該告一段落」。

然而由於涉事官員尚未公開露面並交代宴會詳情,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及特首林鄭月娥亦未有透露,故現時仍有多個疑團未解。

關於飯局成員,席上除了 3 名官員,還有哪些人? 有何身份? 涉及強姦案的中資房地產民企高層是否在席上? 官員之前有否曾與相關成員共膳? 是否經常到宴會地點與非公職人員共膳?

關於飯局內容,席間有否討論公務? 討論過甚麼主題?

關於飯局利益,飯局吃了甚麼飲了甚麼? 誰人提供? 由何人埋單? 共花費多少? 官員事前事後有否處理過在席人士所屬公司的商務往來? 例如海關有可曾處理涉及公司的貨物進出口? 

關於防疫,本港目前面對變種病毒威脅,官員脫下口罩與多人進膳,防疫意識為何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