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上周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但傳召兩專家,並先由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作供,李今(12日)繼續接受辯方主問。

【14:00 更新】控方指「光復香港」意為取回主權  李詠怡:香港從不擁主權 如何取回?

控方就「光時」口號意思的解讀盤問李詠怡前,多番質疑李的專長非於歷史領域,並指其正式的中國歷史教育只有中三程度。李則表示她於中大副修歷史,並指她修讀政治學亦不可避免地要接觸歷史學,包括中史等課題,故她具備相關的歷史知識及能力。惟周天行再度要求李確認,就正式的中國歷史教育,她是否只有中三程度?李則表示,如果一定要答是與否,那她確認其正式中史教育只到中三。

周天行又引用多本字典中,有關「光復」英文Liberate的意思,並指其最為常用的解釋是指令某人或某個國家,擺脫他人的控制並獲得自由。李則表示並不一定意指某一國家。周又指,如將「光復」與「香港」一併解讀,意指令香港由敵人手上重獲自由,李則表示這是其中一個可能的解讀。控方又問及,如有人導致香港向中國取回(reclaim)主權,是否屬於推翻政權。

李則認為相關說法語意不清,因香港從來就不是獨立國家,如何可以擁有主權?並指如果你從來都沒有擁有一些東西,你如何可以取回該些東西。周再覆問指,可否理解為提及「光復香港」的人,從來都不認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李則表示此為其中一個可能的理解方式,但她認為該理解方式很差,因涉及多重假設及不正確事實。案件下午繼續

【11 :55 更新】

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表示就於針對水貨客的光復行動中,曾提及「光復香港 還我奶粉」,她認為相關說法並不表示將內地人視爲外國人。

期間法官質疑於「光復」行動中有人揮動港英旗,是否代表想恢復殖民地統治,並涉及想將香港由中國分離出去。

期間法官陳嘉信表示,於「光復」行動中有人揮舞英屬香港旗,並問李如何評論。李表示她未能代表揮動旗幟的人發言,或指出揮旗者想傳達的意思。但以她自己的解讀,她認為揮旗者可能對當時的社會情況不滿,而想要回到殖民地時期的環境或社會秩序,並不一定代表他們想恢復殖民地統治。

法官杜麗冰聞言即指「這不是一樣嗎?你並不能將兩者分開」。李不同意說法,並指他們或只是喜歡殖民地時期的某些事物,例如香港當時擁有自己的文化等,而與當時的政府並無關係。

李又指出,回復殖民地統治與提倡香港獨立之間有所不同。法官陳嘉信聞言,一度表示同意李的說法,惟他與另外兩名法官商討後,收回該言論,並指三名法官之間對此意見不一。

陳嘉信又指出無論李的說法是否正確,提及殖民地統治,是否有機會涉及將香港由中國分離出去。李則表示,如於狹窄技術層面來看,該說法有可能成立,但她質疑該說法的切實程度有多高,並指香港恢復殖民地統治的機會是零,而有人揮動港英旗可能只是為發洩他們對社會現況的不滿。

三名法官其後表示需時商討,休庭約20分鐘。休庭後,法官陳嘉信表示,就他早前指他同意李的說法,即殖民地統治與提倡香港獨立之間有所不同的說法,可能是出於錯誤理解李所提及的「殖民地統治」。

李其後澄清指,殖民地統治可指恢復殖民地統治的生活方式、恢復殖民地狀態及要求香港獨立,而恢復殖民地統治的生活方式,並不涉及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