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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前年 11 月 11 日發起「大三罷」多區堵路行動,其中上水爆發激烈警民衝突,多人被捕。一名 19 歲城大男學生被指被警方制服時掙扎,並在身上搜出噴漆,被控拒捕、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 4 罪。案件原本今( 12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但被告改為認罪,須還押至本月 26 日判刑。

辯方強調,被告無對案中警員造成嚴重傷害,望法庭考慮判社會服務令,但裁判官黃國輝明言,監禁式刑罰無可避免,故下令只索取勞教所及更生中心報告,不會考慮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父母離異,現與母親及胞弟同住,不時會替新移民補習,以幫補家計。辯方強調,被告身體並不強壯,且本案歷時只有短短一分鐘,無對涉案警員造成嚴重傷害,總督察溫景亨更毋須就醫,故盼法庭除索取勞教所及更生中心報告外,亦可一併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

不過,裁判官表示,監禁式刑罰無可避免,故只會索取勞教所及更生中心,不會考慮處以社會服務令。判刑押後至本月 26 日,其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總督察未有求醫

李沛桁( 19 歲,學生),今承認 3 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以換取控方不起訴餘下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案情指,警方在當日下午約 4 時半抵達上水中心商場外的噴水池,展開驅散行動。總督察 11382 溫景亨及後截停被告,惟被告激烈掙扎,並向後揮拳,一度擊中溫的上臂。警員 25224 唐詠欣及警員 19487 嚴灝見狀上前協助,但被告繼續掙扎及腳踢,致唐詠欣失平衡倒地。嚴灝最終以警棍連毆被告大腿,成功制服他,並在其背囊搜出噴漆。溫景亨稱事後雙手上臂觸痛,但沒有求醫;唐詠欣則左膝流血及右腰觸痛,經治療後出院。

案件編號:FLCC220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