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廚房佬」認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還押候判 曾稱「唔夠冷靜一早斬死佢哋」
2019 年曾在「理大衝突」留守,有「理大廚房佬」之稱的施漢恒,被指去年 12 月於尚德邨周梓樂的祭壇附近喝罵警察,向警察腳旁倒玻璃碎。施漢恒今(13 日)沒有律師代表,他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主住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27 日判刑,以索取背景、社會服務令及另一案中的精神科報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被告施漢恒(39 歲),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指他於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尚德邨停車場外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案情指,案發當晚 7 時有兩名機動部隊警員,被派往尚德邨停車場外巡邏,該處經常有示威者聚集,亦有一個悼念去世科大生周子樂的祭壇。晚上 10 時左右,兩名警員見被告在上述地點留下幾個袋,上前警告被告亂拋垃圾。被告突然情緒激動,將背包扔到地上,並向警員大喊。
警員再次發出警告,被告當時回應「Yes Sir」,之後將背包內的玻璃碎倒至警員腳旁,繼續與警員爭吵。期間有人叫被告冷靜,被告大聲稱「我唔夠冷靜一早斬撚死佢哋」,被捕後被告繼續以粗口辱罵警員。被告吵鬧了約 15 分鐘,引來 20 至 30 人圍觀,包括記者。
被告另被控於本年 1 月 18 日及 2 月 18 日兩度襲擊一名女子,該案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時,裁判官下令被告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已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故主任裁判官錢禮亦要求索取該兩份報告以考慮本案判刑。
除本案及上述一案外,被告另被控於今年 4 月在旺角傷人、太子站外阻差辦公及忽略服從警員命令,以及 5 月在深水埗襲擊一名男子共四罪。
案件編號:KTCC9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