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區議會選舉「中西區大學選區」落敗候選人歐頌賢,被指選舉期間向他人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以誘使他人投票給她,昨(15 日)遭廉政公署控告兩項選舉舞弊。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廉署代表提出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案件押後至 8 月 26 日再訊,以讓辯方給予法律意見及索取控方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廉署案情指,被告邀請兩名街頭藝人,分別在 2019 年 10 月 10 日及 16 日,即選舉提名期內,於選區內一港鐵站外提供近 1 小時歌唱表演及 1 小時免費書法班,被告共付 2,000 元作報酬,並向選管會申報作選舉開支。兩次活動被告均有出席,期間均有展示一幅載有被告名字及肖像的直幡,被告助選團亦有向途人派發宣傳單張,並向選管會申報作選舉廣告。

廉署控告被告兩罪,包括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歌唱表演以誘使對方投票予她;及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賄賂選民的舞弊行為,即無合理辯解而提供書法班予他人,以作對方在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

被告歐頌賢(44歲,機械工程師),前年區議會選舉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出選中西區大學選區,主打環保議題,並與前港大學生會內務副會長任嘉兒「撞區」。協調未果下,任一度宣布退選,但因歐履遭支持者質疑親建制,最終任嘉兒以 3,135 票 ( 51% )當選,歐僅獲獲 127 票 (2%),惟任已於近日辭職。

案件編號:ESCC149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