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0日,灣仔

2019 年 6 月 9 日港島遊行後,有人在立法會外聚集,警方其後作驅散,在灣仔拘捕多人。9 人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 2 人棄保潛逃。經審訊後,5 名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餘下兩人獲判無罪。裁判官今(1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處 5 人入獄 4 個月。

本案涉及 9 名被告依次為蔡晉昇 (24歲)、陳曉進( 24歲)、陳偉樂( 28 歲)、梁曦彤( 23歲)、楊常智( 24 歲)、陳家駒( 29 歲)、彭浩基(29 歲)、周子俊( 34 歲)及李迪泓( 20 歲); 9 人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首 7 名被告被控於去年 6 月 10 日,在香港分域街及柯布連道之間告士打道一帶非法集結。周子俊被控於香港告士打道近柯布連道天橋非法集結;李迪泓則被控於告士打道近菲林明道一帶非法集結。當中陳家駒及李迪泓已棄保潛逃,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裁判官崔美霞早前裁定蔡晉昇 、陳曉進、陳偉樂、梁曦彤、楊常智,於告士打道一帶被警員制服時,處於示威人士的前線,「無可置疑目睹那些人做的事,明顯與其他人有共同目的」,而以雜物堵路等行為亦超越爭取和平訴求的情況,令其他人合理地害怕,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首 5 名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ESCC1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