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前年 10 月 7 日發起反對《禁蒙面法》示威,兩名年輕男生被控在黃大仙非法集結等罪,案件今(1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當晚警方封鎖新光中心附近的行人天橋,指揮官鄭婉文看到橋下市民叫囂及用鐳射筆照射警方,亦有市民要求警員「放橋」,讓他們橫過馬路。新聞片段顯示,多人不滿及高呼:「我屋企喺對面,你係咪要我搭的士呀?」、「你阻住我返屋企呀」。案件明天續審。

警司蔡偉森供稱,案發當晚接到情報指有人在龍翔道堵路,晚上 9 時 28 分帶領黃大仙、秀茂坪及觀塘等小隊出動。蔡稱當時警察宿舍經常被「暴徒」襲擊,遂調派秀茂坪及觀塘小隊在宿舍附近,黃大仙小隊則在橫跨龍翔道近新光中心的行人天橋,觀察堵路情況。蔡於晚上 11 時命令小隊掃蕩,共拘捕 18 人。蔡在盤問下,同意行人天橋及地鐵站出口在事發前封閉。

首被告被指用電筒照警 女督察稱光線刺眼

督察鄭婉文供稱,案發當晚 10 時到達行人天橋,看到有人在黃大仙廣場附近行人路聚集,他們叫囂及用鐳射筆照射橋上警員,又大叫「五大訴求」、「黑警死全家」及「解散警隊」等口號。晚上 10 時 10 分,鄭警告在場人士離開,指示同袍舉藍旗,有人散開亦有人叫得更大聲。

控方播放警方攝錄片段,顯示有人用鐳射筆照射警方,穿著白色 Adidas 上衣的首被告則用電筒照射,鄭形容光線刺眼。影片又顯示鄭用擴音器向在場人士發出警告,大批穿著「街坊裝」的市民指罵橋上警員,持續叫喊「放橋!放橋!」鄭其後從同袍口中得知,市民想橫過馬路,要求警員開通天橋。

市民曾指罵警員「你係咪要我搭的士」

控方播放新聞片段,顯示警員守著天橋入口,一度與市民口角。市民不滿警員封鎖天橋,大叫「我屋企喺對面,你係咪要我搭的士呀?」、「你阻住我返屋企呀」、「你哋點解要封條橋呢?」現場警員聲稱有其他路過對面,鄭亦供稱曾派警員詢問市民,是否有人需要過天橋,但無人回應。

片段顯示有人激動高呼「毅進仔」,鄭則用揚聲器表示「警方俾咗好多指示你哋離開㗎啦」。當晚亦有人用鐳射筆照警員,鄭稱對此感憂慮,因早前有同袍被鐳射光射至「好暈同標眼水」,希望避免情況。不久,鄭發號施令「Go Go Go」,警員隨即上前掃蕩。鄭明天接受辯方盤問。

被告依次為 16 歲麥姓學生及 22 歲無業青年阮子滔,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兩人於 2019 年 10 月 7 日,在黃大仙新光中心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阮子滔另被控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指他於同日同地,抗拒警員及管有兩個士巴拿。

案件編號:KTCC20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