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斯,圖片來源:傑斯片段截圖

D100 網台主持人「傑斯」(原名尹耀昇)被指在節目引起他人憎恨、蔑視中港政府,被控串謀作具意圖煽動行為等共 10 罪,當中包括兩項與女助手同時被控的洗黑錢罪。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後今(20 日)首次提訊,控方申請本案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辯方對此有保留,法官容許辯方在 14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庭會否反對,並押後案件至 10 月 12 日再訊。

「傑斯」今天身穿深色裇衫、手持一本書出庭,神色凝重但精神不俗。散庭後,「傑斯」步入羈留室前,旁聽人士向他高呼「加油呀傑斯!」,他有揮手,並除下口罩大呼數句說話,但庭內旁聽人士聲浪太大,未能聽清他的說話。

控方申請交指定法官審理 辯方有保留

甫開庭,控方就指由於本案涉及煽動性質的控罪,有關罪行或危害國家安全,因此希望引用《國安法》第 44 條,以及黎智英相關案例,申請本案交由區域法院的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代表「傑斯」的大律師吳宗鑾表示,暫時對控方的申請有保留,但未有確實立場。法官胡雅文隨即指,辯方的取態會難為法庭,因若此問題未解決,法庭便無法決定下次提訊時會否交由指定法官審理。

隨後代表另一被告、女助手利寶麗的大律師石書銘指,辯方昨天才收到控方的通知信,需時索取指示,建議法庭容許辯方在 14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庭會否反對控方申請,若有反對便在原定再提訊日子前,另定日子開庭處理,終獲法官接納,並同意控方指若需額外開庭處理申請,將交由指定法官處理。

辯方:控方剛呈上 16 箱文件並陸續有來

辯方另表示,由於兩名被告需時處理法援申請,加上利寶麗一方指,早前才收到來自控方 16 箱有關「傑斯」電台節目的文件,而控方將會有更多證據交給辯方,因此申請押後案件至 10 月 12 日,獲法官批准。

被告尹耀昇(52 歲)被控一項串謀作具意圖煽動行為罪、4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的交替控罪。他亦另被控 5 項共涉逾1100萬元的洗黑錢罪,當中兩項是與他的助手利寶麗(51歲)同時被控。

案件編號:DCCC6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