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6.4 集會,24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被判囚 4 個月的前觀塘區區議員梁凱晴,今 ( 20 日 )刑滿出獄。

26 歲的梁凱晴自 4 月底起被還押,扣除期假後今日刑滿,早上 9 時多離開羅湖懲教所,幾名親友在三號強風信號下到場迎接,包括已辭任觀塘區議會主席的蔡澤鴻。梁凱晴剪了一頭短髮,拿著個人物品,在友人陪同下登上的士離開,未有發言。

她與黃之鋒、岑敖暉及袁嘉蔚被指去年參與六四集會,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陳廣池判處黃之鋒入獄 10 個月、岑敖暉判囚半年、袁嘉蔚及梁凱晴判囚 4 個月。其中岑敖暉及袁嘉蔚曾就刑期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兩人與黃之鋒另因涉及 47 人案正還押。

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分別為荃灣區、南區及觀塘區議員,根據《區議會條例》,若區議員被定罪並判囚超過 3 個月,即喪失議員資格。

何秀蘭、楊森擬認罪 鄒幸彤等 8 人擬不認罪

至於同案另外 20 人中,何秀蘭、楊森擬認罪,將於 9 月 9 日及 9 月 10 日在區域法院正式聽取答辯和求情。有 8 人,包括李卓人、蔡耀昌、趙恩來、梁錦威、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及何桂藍擬不認罪,案件將於 11 月 1 日開審。其餘被告則未有答辯意向,案件將於 7 月 23 日再提訊。

24 名民主派人士,分別被控於去年 6 月 4 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同時被控「舉行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

另外,本案有 8 人,包括袁嘉蔚,黃之鋒、朱凱迪,尹兆堅,何桂藍,梁國雄、岑敖暉及胡志偉同時被指組織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在「47人案」中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現正還押。案件押後至 9 月 23 日再提訊,以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目前僅 12 人獲批保釋,其餘 35 名被告須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