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介入接管黃馮律師行 律師會:已核實逾 600 份申索 涉款 3 億
香港律師會去年 12 月底介入接管黃馮律師行,凍結其銀行戶口,指該行前文員涉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及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律師會今月初向高等法院申請容許發還款項予受影響的申索人獲批。律師會今日(20 日)表示,介入中介人將會在明日或之前聯絡已核實的申索人,通知他們取回款項支票,已核實的申索逾 600 份,涉及款項超過 3 億元。
香港律師會副會長陳澤銘指,截止 7 月 15 日共有 635 份已核實的申索,涉及超過 3 億港元,並將 5959 份檔案退還予該行的前客戶。介入中介人將會在明日或之前聯絡申索人,通知他們取回款項支票,預計可以在兩星期內完成分發支票程序,較高等法院頒令的 8 月 4 日限期為早。
陳澤銘同時表示,介入中介人會通知至今仍未登記的受影響人士,他們仍可在 12 個月內提出發還申請。他指,連同扣除未接納、有衝突的申索,客戶款項仍然有餘款,目前可發還所有申索款項。他同時強調,客戶款項均不會用作支付今次介入費用。
至於有苦主曾召開記者會,稱因香港律師會介入而蒙受損失,例如因款項被凍結要作過渡性借貸。香港律師會回應指,個別人士如因此蒙受損失,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了解可否追討。
陳澤銘表示,黃馮律師行是有史以來最大型的介入事件,香港律師會在過去 10 年間曾作出介入行動 23 次,但在今次事件上花前所未有的時間、資源。香港律師會就今次事件,會設立工作小組,檢討介入過程、工作;與不同持份者,包括銀行業開會了解如何改善。
黃馮律師行去年 12 月底被香港律師會介入接管,戶口款項同被凍結。香港律師會今月 7 日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法院頒令香港律師會要在 8 月 4 日前向已核實的申索人士發還支票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