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學生被指前年噴字貼海報 遭控刑毀首次提堂須交出旅遊證件
3 名學生於 2019 年 9 月被指在行人隧道用噴漆噴字及張貼海報,事隔逾一年半,3 人遭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今(20日)首次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要求押後答辯以待索取文件,及與控方相討以其他方式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並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31 日,各被告獲准以現金 1000 元保釋,期間須居住報稱地址、不得離港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3 名被告依次為朱晋輝(22歲,學生)、陳耀熙(21歲,學生)及黃皓琳(22歲,學生)被控一項刑事毁壞,控罪指他們於2019 年 9 月 24 日,在火炭路翠榕橋行人隧道內無合法辯解而使用噴漆噴字及張貼海報已損壞屬於路政署的行人隧道內的牆壁及地面。
根據 on.cc 當天報道,被噴上的字句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案件編號:STCC 219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