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素材來源:朝雲、紀錄片《時代革命》海報

自我審查似成了今年的流行詞,最新例子是以往經常出版諷刺政府及時弊書籍的書商,「國安法」下因為害怕被舉報,今年書展不再擺放政治敏感書籍。但與此同時,康城電影節日前「突擊」於影展閉幕前播映了一齣港產紀錄片《時代革命》,創作者是曾執導《十年:自焚者》和《幻愛》的周冠威。

周冠威接受本地傳媒訪問時指,影片是「國安法」實施前拍攝,片名亦是「國法安」實施前改的,曾想過改名及刪走片中的反修例口號(與片名相關的反修例口號就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最終決定不猜度「紅線」,不左閃右避。周又稱自己沒想過離開香港,留下是個人自由選擇,明白不少人替他擔心或觸犯「國安法」,有心理準備面對任何可能發生的事。因為他和太太有宗教信仰,可以支撐他們面對一切不明朗。

是的,拍攝影片記錄歷史,香港社會曾幾何時最正常不過的活動,「國安法」下則變成有被捕判刑風險的高危活動。因此留在香港的周冠威願意以真面目示人,接受訪問,需要一定的勇氣。

周冠威接受訪問時指影片版權已賣給外國片商,影片暫不會在香港放映,但會想辦法讓最多人能看到,希望香港人耐心等候。相信很多曾參與這場運動的人,無論出於何種心情,都會期待看到電影。2019 年已在眾多香港人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烙印,而與它相關的事,由它衍生的事幾乎正在天天發生。例如影片很可能會出現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官方由去年七月開始禁制的口號和旗幟,近幾星期又成了城中的討論熱點。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兩句 2019 年下半年幾乎天天有人呼喊,估計數以十萬計港人曾喊過,差不多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一樣,成了「人民的呼聲」的抗爭口號,經過一年的禁制和滅聲,近幾星期再次引起注意。原因是法庭六月底開始審理首宗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去年七月一日唐英傑駕電單車高舉寫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 的黑旗,撞向警察,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罪」、「恐怖活動罪」,控辯雙方都有專家證人上庭作供,就此一「人民的呼聲」是否港獨口號,接受控辯雙方律師及法官提問。而正正因為香港還有「法治」的面紗和「久延殘喘」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正在還押的被告還可以與家屬和自己聘任的律師會面,審訊時控辯雙方代表律師和專家證人在法庭上的互動,專家們的意見,記者都可以作出整理和發布,因此,無論民主派和親權力派的傳媒都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八個字(在此特別感謝一些記者詳細將庭上的討論過程詳細記錄),也不會被警察上門拘捕(大家還記得六月有市民在家中晾衣架懸掛「光時」標語,被警察上門以涉嫌發表煽動性文字將其拘捕嗎)。而看看擁有「社會主義優越制度」的中國大陸,觸犯此類刑法的被告連被家屬探訪,自主聘請律師的權利都被剝奪,被聘的律師官方勸退不了就迫害,吊銷律師牌照甚或拘捕判刑都有,拘留和審訊完全黑箱作業,一個人一旦牽涉這類敏感罪名,就像從社會消失,長時間「叫天不應,叫地不聞」。但香港何時連「法治」的面紗和「久延殘喘」的新聞和言論自由都消失?天曉得!

代表控方,即是政府的專家證人,嶺南大學副校長兼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主張這兩句口號等同鼓吹港獨和分裂,因為「自古以來」革命就是推翻政權,改朝換代的意思,光復就是恢復、取回的意思。正所謂語言隨時代和人的應用而改變意義或出現多重意義,劉教授刻板的闡釋自然引起外界的批評。特別革命一詞,㡬乎任何層面,藝術、文化、科學、教育……都已用上革命一詞,革命不再是政權更替,而是推陳出新、創舉的意思,這是一般人的常識。正如兩位辯方專家證人,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和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教授所言,將「光時」解作推翻現行制度和港獨是眾多解釋之一,也不比其他解釋更具權威。

灰記作為十萬計曾參與「反送中」示威集會,並呼喊過「光時」口號的其中一名市民, 絕對有資格就「光時」是否等同港獨發言。有看過這博客的人都知道,灰記並不認同某些「激進」本土派的政見,對港獨亦沒有興趣,所以幾年前當梁天琦提出這口號時,灰記其實相當抗拒。即使到了 2019 年抗爭運動較早階段,示威者再呼喊「光時」的時候,灰記仍然保持沉默,只響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重組警隊,刻不容緩」。但不知怎地,當這場「和勇不分」的全民運動「曠日持久」,也許受到市民所表現的那種大團結精神所撼動,再加上梁天琦為自己的政治主張甘願坐牢,這種承擔也讓人欽佩,灰記不再執著「光時」原意是否鼓吹港獨,只覺得它是「人民的呼聲」,因而也跟著大隊呼喊。事實上很多泛民、「左膠」、支聯會成員,希望「回復」港人心中「一國兩制」的市民都呼喊這口號,顯示「光時」的意義已變得十分開放,所以李立峯教授的研究所得,這口號的意義隨時間變得多元,十分符合現實。

本來如果真的只是學術辯論,無論「光時」是否具有港獨意思,這類討論的結果不會引來什麼嚴重後果,這亦是以往大家習以為常的言論、學術自由,討論港獨為何不屬言論、學術自由,呼喊港獨口號為何不是言論自由!偏偏今日學者要在法庭向控辯雙方代表及法官講解,結果亦影響深遠,正正因為言論自由受到「國安法」衝擊,而香港還有「法治」的面紗,原本屬於言論自由的學術討論/研究,變成影響眾多人命運的司法辯論。代表政府的控方邀請劉教授作「自古以來」和單一的論證,就是希望法庭將「光時」等同宣揚港獨,重判唐英傑,為以言入罪立下嚴厲案例;辯方邀請兩位李姓教授作開放式的解讀,李詠怡教授更反駁劉教授說,香港從來不是一個主權國,光復何來有奪回主權之意,論證「光時」與港獨意義分離,希望減少被告獲罪機會。

雖然兩位李姓教授論點似比劉教授更具說明力,但法庭會如何判決首宗「國安法」案件,灰記未感樂觀。蓋自「國安法」實施後,終審法院以至很多法官都主動放棄普通法,或曰現代法治原則,涉及「國安法」案件未審先還押彷彿成了慣例,此案被告唐英傑已被拘押超過一年,其他涉及抗爭的案件也有不少被告不獲保釋,變成未審先坐牢,以往無罪推斷的原則在此類案件逐步消失 。獲委派審訊「國安法」案件的法官,所謂國安法官,會否心領神會「國安法」精神,審案時考慮「國情」多於人權(實際上「國安法」已凌駕基本法和人權法),向竭力維護黨國安全的大陸法庭「學習」,以求自保,甚至期望獲得「上位」機會?在香港「新秩序」下,社會各個部門的管理者/掌權者,「識時務者」佔多數,法官恐怕也不例外。

在香港還有「法治」的面紗下,法官對良心犯、政治犯判以重刑,都會以法律條文自我解釋一番,既然多了一個可置人於「死地」的「國安法」,再加上殖民公安惡法「復活」,他/她們很多也就樂於「照本宣科」,管它什麼現代法治精神和人權觀念。至於理論上鑽研學問,傳授知識的大學教授,何以有截然不同的選擇?劉智鵬副校長不會不知道這並非純粹學術討論,他的作證會嚴重影響被告的前途,甚至一生,對言論自由也是一大衝擊。他對光復和革命極為單一的解釋,於學術上其實也站不住腳,見諸李詠怡教授的反駁,亦不符合 2019 年反修例運動的現實,見諸李立峯教授的研究。劉教授是真的疾「獨」如仇,「愛國情懷」氾濫,以至掩蓋了一個學者所應持的理性、開放和客觀,還是在「新秩序」下,與其他「識時務者」一樣,為權力效命!

觀乎很多握有最高行政權力的大學(以至中、小學)管理層,在「新秩序」下好像忘了學術和言論自由是開放社會的基石,也好像忘記教育是啟發而非壓制,是愛護學生而非視學生(即使不聽話)為仇敵、陌路人。青年學生反叛、不聽話其實十分正常,亦是社會的活力所在,否則年紀輕輕便因循聽話,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這不都是簡單的道理嗎?然而,幾所最高學府,包括中大和港大,為求自保也好,主動討好當權者也好,因為很多學生,包括學生會成員是反修例的積極參與者,於是與由學生選出的學生會割席,不代收會費,企圖令學生自治組織因為沒錢運作而停頓。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最近曾發表向七一襲警者梁健輝致謝的悼文,後在政治壓力下收回聲明致歉,學生會並集體請辭,承擔責任。但校方竟然收回學生會大樓的使用權以作懲罰,還讓警察入校搜查,外人看在眼內,就是校方配合政權收拾不聽話的學生,完全不顧作為教育工作者應有的「風範」。劉智鵬教授與政權的法律代表合作,或者開拓了一條校外獻媚之道吧。

至於願意接受辯方邀請作專家證人的兩位李教授,其實相當難得。今時今日雖云還有「法治」面紗,但以言入罪的陰霾濃罩,特別在庭上多番引述其反修例運動研究的李立峯教授,會否有朝一日被官方視為言論與「國安法」有所抵觸?不是嗎,法律學者陳文敏於七一襲警案後指,警方未調查清楚前不能隨便將案件列為恐怖主義襲擊,警方將市民悼念行為扯上煽動/鼓吹仇恨和煽動恐怖襲擊是上綱上線,警方不能將法律無限延伸等,這些於有獨立思考的人是十分溫和理性的話,卻被新任保安局長鄧炳強不點名抨擊,指他「縱暴」,還用上「千古罪人」這種嚴重指控。尤記得「千古罪人」是當年港澳辦主任魯平辱罵搞政改的末代港督彭定康的用詞,「肥彭」是英國派駐香港的最高級官員,中方罵還罵,還不能對他怎樣。但現在一個手無寸鐵的本地學者,今日只是沒有被點名,他朝若被主管保安事務的官員或其他掌權者點名批判,執法部門會否「識做」,起碼把他抓到警署問話一番?這些都是現在做著「正常」事情的人不能預計的。

言猶在耳,新任警務處長蕭澤頤也不甘後人,要表示「有為」,除了聲稱循「宣揚恐怖主義」方向調查港大學生會,還嚇唬市民,說不排除調查曾於七一悲劇現場悼念和向梁健輝致謝的市民,包括搜屋。這種官員不懂克制,不再尊重人民權利,要表現戰鬥格的白色恐怖,就是大家要面對的「新秩序」。而官方律人嚴,律己寛的作風,例如近日「犯聚三人組」的官商豪華飯局,外界認為可能涉及高官違規以至違法行為,當局理應作出獨立調查,以釋公眾疑慮,但上至林鄭,下至鄧炳強都一致護短,說官員已道歉,事件到此為止;但對公眾並不違法的行為,如悼念梁健輝卻要窮追猛打,更增加市民對此「新秩序」的厭惡感。

但無論「新秩序」如何讓人戒懼,如何令人反感,也是大家要面對的政治現實,如何盡可能不扭曲自己「正常地」生活,都是大家要學習的「新課題」。而正如紀錄片《時代革命》作者周冠威所言,不要自我設限,因為不知「紅線」在哪。也許有一段長時間大規模遊行集會,「光時」這類「人民的呼聲」要絕跡,但任何本著良心公義,本著香港還是「開放、自由」社會的舉動都只能繼續。在「法治」的面紗和「久延殘喘」的學術和言論自由未消失前,到法庭為被官方檢控的抗爭者/良心犯辯護、作證,支援被捕者、探望在囚者,社區互助以至繼續做認為應該做的學術研究、書寫、藝術創作,乃至如何「自主」生活消費等仍有可為,仍需賴以的寄託,無論專家學者、作者/記者、電影工作者、藝術創作者、商人小販、以至普通工薪階層,一定有事可為,亦有很多人正在實踐。這也許是選擇留下的人不能逃避的「自由」,或曰「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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