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5 月 27 日,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有網民發起「大三罷」,多區有人聚集堵路。一名 21 歲男子在旺角被警方追截拘捕時,被指坐在地上,沒有聽從警方要求站起,以及沒有出示身分證,遭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和盜竊兩罪。他早前承認盗竊,今日(21 日)就阻撓警員罪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辯方指,有警員曾問被告「食過幾多天使?」、「出嚟一次有幾多錢收?」,但聲稱受阻的警員否認有上述對話。裁判官劉淑嫻押後至明日,再裁定表面證供是否成立。

聲稱被阻撓的警員謝志英供稱,當晚 9 時,他於山東街近花園街處理一宗交通投訴,期間聽到警車響號,他望向該方向,見到被告跑出,由花園街跑入山東街。謝表示,當時他大叫「警察!唔好跑!企喺度!」,當時他與被告相隔兩米,被告慢下來,二人對望。謝志英續指,被告跑入洗衣街,他再次警告但不獲理會,遂與另一名警員一同追截被告,至奶路臣街成功截停。當時被告身穿白色短袖上衣,戴黑手袖。

警稱視線只離開被告半秒 肯定沒認錯人

謝稱,被告不知為何坐在地上,他著被告「企起身,唔好坐喺度」,但不獲理會。他便要求支援,並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警告否則拘捕他阻差辦公,但被告無聽從,他最終拘捕被告。

在辯方盤問下,謝志英表示追截期間,在山東街轉入洗衣街時,視線曾離開被告,至再次轉彎才再見到被告。辯方質疑謝志英混淆被告與當初被追捕的人士,謝否認,指他的視線只離開被告半秒,加上被告的衣著和逃跑方向,肯定被告就是他最先見到、逃跑的男子。

指警曾說「做古惑仔做到你咁笨柒」警否認

謝志英承認,在被告背囊內無搜出危險物品,以及示威常用物品。辯方指,被告當時與一名女子一起走,當被告跑到奶路臣街時,被告自己坐在地上。不久,謝和其他警員圍住被告,叫被告上警車,並無仼何警員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惟謝不同意辯方案情。

辯方指,謝志英曾問被告「跑乜撚嘢」,又有警員問「食過幾多天使?」、「出嚟一次有幾多錢收?」,被告無回應。謝𣎴同意辯方說法。辯方又指,在警署內有警員問被告「識唔識邊個卡樂 B?」,被告表示「識嘅都」,有警員再稱「人做古惑仔,你做古惑仔,做到你咁笨柒」、「以前我都成日同卡樂 B 飲茶」。但謝表示無聽到上述對話。

謝志英亦不同意辯方所指,被告從無作出仼何抗拒行為。辯方再指案發時,謝並非正在正當執勤,謝否認。

警員 10630 梁兆龍(譯音)供稱,在錄影會面時,被告曾指「阿 sir,我一時衝動,先唔合作唔畀身分證」、「我嗰時冇搞事,唔知點解捉住我」。辯方指,被告曾講過後者,但無表示過一時衝動而不合作。但梁否認。

被告蔡俊賢(21 歲),被控於 2020 年 5 月 27 日,在旺角奶路臣街與花園街交界,阻撓警員 18077 謝志英。他另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於同月偷竊屬於另一人的一張東亞銀行信用卡。

案件編號: WKCC2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