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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就政府外聘傳譯服務完成主動調查,結果發現,司法機構停提供名單後,由於各部門不再獲提供司法機構特約傳譯員的更新資料,尋找具經驗並且熟悉法庭審訊程序的外語傳譯員將愈見困難,建議由政制局統籌設立資料庫,方便其他部門參考。

司法機構停提供名單   尋外語傳譯員困難

報告指,以往不少執法部門尋找外聘外語及其他中國方言傳譯員時,會參考司法機構政務處備存,用於司法用途的已登記非政府特約傳譯員名單,但司法機構政務處自2018年8月起,已停止向外提供及更新登記名單。

由於各部門不再獲提供司法機構特約傳譯員的更新資料,尋找具經驗並且熟悉法庭審訊程序的外語傳譯員將愈見困難,損害部門履行職務和服務市民的效率。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收到部門反映尋找具經驗且熟悉法庭審訊程序的外語傳譯員愈見困難,甚至仍參考舊有登記名單,她建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擔當統籌角色,設立外聘傳譯員的中央資料庫,便利各局或部門揀選及採購適合外聘傳譯服務,有系統地監察和記錄個別外聘傳譯員的表現。

申訴專員建議當局聘用外聘傳譯者   可用遙距方式進行

公署續指,政制局可考慮收集市民對其他中國方言傳譯服務需求的數據,以協助政府掌握有關需求。並建議政制局日後可視乎收集的資料及檢討結果,考慮是否有需要將其他中國方言傳譯員的資料,加入外聘傳譯員的中央資料庫。

報告建議,當局可提醒當局及相關機構,在聘用外聘傳譯服務供應者時,可積極探討所涉的傳譯工作性質是否適合以遙距方式進行,以增加彈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回應稱,為加強對不同種族人士的支援,當局在去年 4 月已優化《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新《指引》的涵蓋範圍擴展至所有為不同種族人士提供服務的政策局、部門和有關機構,為數超過一百個,從而有效促進香港市民不分種族均可平等獲得公共服務。

發言人續稱,不同種族人士在使用公共服務時,可能因語言障礙而遇到困難,新《指引》備有語言服務指南,要求各公共主管當局主動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當的語言服務,讓不能以中文或英文(即廣東話、普通話和英語,以及中文和英文書面語)有效溝通的服務使用者獲得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