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報告指,食環署針對白紋伊蚊,於全港 64 個監察地區設置 3440 個誘蚊器。

時值仲夏,蚊患嚴重,政府防治蚊患工作成效如何?申訴專員公署今日(22日)公佈食環署執行防蚊及滅蚊的工作成效調查結果,發現食環署執行登革熱病媒監察計劃,以及防治蟲鼠組等方面管理欠妥。

報告指,食環署針對白紋伊蚊,於全港 64 個監察地區設置 3440 個誘蚊器,每月以列表及平面地圖方式發布「誘蚊器指數」及「密度指蚊」,當指數到達第三及第四的警戒級別時,理應在發布指數時公布有關級別,讓公眾可按相應的分級說明得知各個監察地區的蚊患嚴重程度及應採取的防蚊及滅蚊措施。但食環署每月只是公布指數的實際數字,沒有公布指數所屬的級別,以及相關級別的含意。

防治蟲鼠隊巡查工作缺乏妥善監督

報告又發現,食環署按其工作守則監管防治蟲鼠隊的工作,公署審視 3 個監察地區(黃大仙中、屯門西及馬鞍山) 的巡查紀錄後發現,承辦商隊伍的恒常或突擊巡查,食環署不同職級的巡查人員,均有不足之處。但部分巡查人員並沒有做足巡查,或未有在合約管理系統內輸入完成巡查紀錄,顯示上級管理人員對巡查工作缺乏妥善監督。

在防治蚊患工作方面,公署指食環署現時的監察模式已沿用多時,是否完全切合本港的環境和狀況,值得檢視。申訴專員趙慧賢認為,署方應設立有效應變機制,善用蚊患指數和相關投訴數據,在蚊子滋擾較嚴重地區進行針對性的滅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