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四名前高層,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副社長陳沛敏、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筆名「李平」的前主筆楊清奇,昨(21 日)由清晨至晚上,先後被國安警上門拘捕或撤銷保釋扣查。

國安處昨晚落案起訴四人,今(2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依次為楊清奇(55歲)、陳沛敏(51歲)、馮偉光(57歲)、林文宗(51歲),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案件編號:WKCC 2879/2021)

本案控罪,與早前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總編輯羅偉光被控的控罪,時段與指稱相同。

是日提堂聆訊,司法機構容許 30 名記者進入正庭旁聽,其餘記者須於法庭延伸部分或記者室收看直播。每位被告最多有 2 名家屬可入正庭旁聽,所有人入正庭前均須接受安檢。

昨日是 7.21 元朗襲擊兩週年。清晨六時許,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被國安警上門拘捕並搜屋。下午時分,早前被捕後獲保釋的前副社長陳沛敏、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再次被警員帶走扣查,晚上八時許,前主筆楊清奇也再次被捕。

*   *   *

【12:00】

記協主席陳朗昇今到庭旁聽,他很遺憾各被告保釋被拒,但接觸過部份家屬,暫時得悉眾人情況還好。他又指各被告須還押到九月尾,近 2 個半月時間之久,情況令人傷感。

陳朗昇表示記協願意提供任何協助,同時為各人送上祝福及保重。亦希望同業在捍衛新聞自由、好好堅守崗位的同時,亦要小心考慮自身風險。

記協主席 陳朗昇

【11:35】

 蘇惠德考慮約 6 分鐘後,拒絕所有被告的保釋申請。四名被告須繼續還押。案件押後至 9 月 30 日下午 2 時半,以待控方調查。 陳沛敏、馮偉光、林文宗保留 8 天覆核權利,押後至 7 月 28 日再處理。而楊清奇放棄覆核權利。 

散庭。旁聽人士對被告大喊「頂住!」、「撐住」、「撐你啊!」、「敏姐,撐住!」各被告揮手示意回應。

【11:30】

代表林文宗的大律師石書銘,先回應控方陳詞,其後提出以下保釋條件:

1. 12 萬元現金擔保
2. 20 萬元人事擔保,共由兩人提供
3.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4. 不離開香港
5. 宵禁(由法官決定)
6. 不接受任何媒體訪問,包括網上或書面
7. 不直接、間接或以任何方式,轉發或發佈,任何有合理理由相信會危害國家安全的文章
8. 不直接、間接或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有合理理由相信會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9. 不直接、間接或以任何方式聯繫任何級別的外國官員或政治人物
10. 每周往警署報到 3 天

【11:10】

就第三被告馮偉光的保釋申請,代表他的大律師提出以下保釋條件:

1. 不再使用任何社交媒體(個人Facebook 帳號已刪除)
2. 不再發布任何文章及信息
3. 不再加入任何傳媒機構工作
4. 不接觸任何外國官員或人員
5. 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
6. 不接受任何傳媒採訪
7.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8. 每天到警署報到
9. 於報稱地址居住
10. 現金擔保 20 萬元,人事擔保 10 萬元

律師表示,若法庭認為需要施加任何額外保釋條件,被告都會遵守,包括宵禁令。

【11:00】

代表陳沛敏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回應控方陳詞後,表示陳沛敏能夠提出以下條件保釋:

1. 20 萬元現金擔保
2. 10 萬元人事擔保
3.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4. 不離開香港
5. 居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 24 小時內作出通知
6. 不接受任何媒體訪問,包括網上或書面
7. 每晚 12 時至早上 7 時宵禁
8. 不直接、間接或以任何方式,轉發或發佈,任何有合理理由相信會危害國家安全的文章
9. 不直接、間接或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有合理理由相信會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10. 不直接、間接或以任何方式聯繫任何級別的外國官員或政治人物
11. 每星期往警署報到 3 天

【10:40】

代表楊清奇的大律師陳詞指,楊清奇願意提出以下保釋條件:

1. 10 - 15 萬元現金擔保
2.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3. 不離開香港
4. 不會接受任何媒體訪問
5. 不發表任何文章
6. 每星期往警署報到 3 天

現在由代表陳沛敏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陳詞。

【10:30】

控方申請今天毋須答辯,並申請押後案件指 9 月 30 日下午再訊,以處理電子器材法證化驗,涉及 97 部器材,包括 40 多部電腦、10 多部伺服器、 數部手提電話等。以及 25 箱,共 100 多份文件需要檢視。控方也會檢視被告個人或涉案機構的財務狀況。控方反對所有被告保釋,指控方認為幾位被告,有實質風險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現正由辯方就保釋申請陳詞。

【10:15】
甫開庭,指定法官蘇惠德隨即指,收到有傳媒申請要求放寬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的傳媒報道限制。蘇惠德指,為了保障被告人利益及司法公正性,拒絕全面放寬限制,只允許局部放寬,批准傳媒報導辯方提出的保釋條件。蘇曾於本年 6 月 19 日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總編輯羅偉光首次提堂的聆訊中,作過同樣程度的放寬。

【10:13】
正式開庭,案件由指定法官蘇惠德處理,四名被告在法官進入法庭後,才被押出羈留室。有別一般裁判法院提訊,本次聆訊中,是法官出庭後,各被告才被警員從羈留間帶進被告欄。馮偉光展示心形手勢,林文宗向旁聽的親友揮手。多名旁聽人士,包括蘋果前員工紛紛向眾被告揮手,被告亦點頭示意。書記讀出控罪,各被告輕聲表示明白。

【09:50】

提訊未如期於 9 時 30 分開庭,雙方律師仍在各自處理文件、及商討事項。控方由高級檢控官羅天瑋代表;辯方律師團隊包括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大律師石書銘等。

【09:15】

不少前《蘋果》員工亦到場排隊拎籌聽審。

前《蘋果》首席記者陳珏明,今日早上7點多已經到法庭外排隊聽審,他對自己對法庭的判決感到不樂觀,「好想見多佢哋一面」,而到場旁聽。他指,自己得知消息時難以接受,感嘆「我哋專業去做新聞工作,但換嚟一個咁嘅結果」。

前《蘋果》港聞組記者,陳小姐以及梁小姐今日亦一早到場旁聽案件,以表支持。陳小姐指,昨日得知再有舊同事被捕,「好嬲好有情緒」。她指《蘋果》只是剛結業一個月,心情收拾了少許,又再次收到壞消息,認為「好似永遠都唔比呢班新聞工作者翻身,趕盡殺絕咁樣」。

《蘋果》前港聞記者陳小姐與梁小姐

她又認為停刊後亦再次拘捕前《蘋果》高層,只為了恐嚇前線記者以及其他行家,「覺得佢係唔想我哋做記者,唔想我哋繼續報道」。梁小姐認為,過往拘捕《蘋果》高層感覺是為了令報紙停刊,但現在停刊後卻仍然繼續拘捕行動,猶如「咬住唔放」。(另見報道

【08:30】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圖)今早被帶到法院。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到西九法院

【08:10】

89 歲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到庭旁聽,未有發言。

65歲的趙女士今天特意到庭支持四名前《蘋果》高層,他說自己在《蘋果》創刊時至停刊前一直有支持《蘋果》。

趙女士指政府檢控四人「好離譜」,形容「而家嗰條紅線唔知去到邊」,但「唔洗擔心香港人都支持佢哋嘅。」

89 歲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

08:00

市民於今早 7 時許,陸續到達西九龍法院外排隊旁聽。現場所見,有人帶備書本閱讀,亦有較年長市民帶備摺凳。

早上 7 時許,有市民陸續到達西九龍法院外排隊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