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

網民去年 5 月 6 日在天水圍發起「和你唱」,一名 23 歲男學生被指違限聚令遭票控。他早前否認控罪受審,今( 22 日)在屯門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罰 4000 元,另須支付堂費 500 元。裁判官李志豪指,有警察看到被告與另外 4 人前後排站,數人之間的距離不足一點五米,且在警方推進時一起離開。被告求情時指,「無諗過出街都會犯法」,但信服法庭裁決,並承諾下次會小心行事。

早前審訊時,被告自辯指,當時與友人聚會後返家,途經涉案商場時,發現多人聚集並高叫口號。及後得悉警方到場,故急步離開,但遭截停票控。被告強調,與同時間被截停的 4 人互不相識。不過,裁判官認為,這只是藉口,又指有警察看到被告與該 4 人前後站立,數人之間的距離不足一點五米,且在警方推進時一起離開,遂裁定罪成。

被告親自求情稱,他「無諗過出街都會犯法」,但信服法庭裁決,並承諾下次會小心行事。他最終被判罰 4000 元,另付堂費 500 元。

被告何柏熙( 23 歲)被控於 2020 年 5 月 6 日晚上 9 時 32 分至 35 分,在天水圍置富嘉湖銀座一期地下中庭,無合理權限或合理辯解,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案件編號:TMFS 1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