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和平集會案】何俊仁陳皓桓等 12 人擬認罪 黎智英梁耀忠等 8 人擬不認罪 11 月審
去年 6.4 集會, 24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 12 人今(23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庭上透露,黎智英及梁耀忠擬不認罪,兩人將於 10 月 13 日作審前覆核,於 11 月 1 日與其他擬不認罪被告一同受審;另外,再有 10 名被告擬認罪,包括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梁國雄及朱凱廸,他們將於 9 月 9 日與其他認罪被告正式答辯及求情。
旁聽人士向還押被告揮手 「等你哋出嚟!」
今天到庭應訊的被告中,因其他案件而正服刑或還押的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民主黨胡志偉、尹兆堅、楊森、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梁國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何秀蘭及何桂藍。各人在開庭前及散庭後,均向公眾席上的人揮手,旁聽人士熱烈揮手回應,期間有保安及法庭職員舉手阻止,有旁聽人士向他們斥「懲教行開啲啦,阻住晒!」
此外,有旁聽人士大叫還押被告的名字或暱稱,並說「加油!」、「等你哋出嚟呀!」。有人向梁國雄說「呀古(古思堯)今日出嚟!」,亦有人在何俊仁離庭時說「仁哥食多啲嘢!」、「仁哥燙衫小心啲,唔好焫親隻手!」
趙恩來、梁國華曾擬不認罪其後改變決定
代表張文光的大律師在庭上指,張文光雖然擬認罪,但在案情上仍有地方須與控方商討;另希望在答辯時能以中文進行,但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表示,上次聆訊時已決定,本案不論答辯或審訊,均以英文進行較為適合。
根據早前聆訊,趙恩來及梁國華曾透過法律代表表示擬不認罪,但是次提訊則改為擬認罪。
20 名被告共 12人擬認罪 8 擬不認罪
本案原有 26 名被告,其中羅冠聰及張崑陽因早前缺席聆訊,已遭法庭發出拘捕令,令被告人數減為 24 人。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 4 人早前已認罪,被判囚 4 至 10 個月。
餘下被告中,擬認罪被告有12人,包括:何秀蘭、楊森、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梁國雄、朱凱廸。擬不認罪的被告則有 8 人,包括:李卓人、鄒幸彤、何桂藍、胡志偉、蔡耀昌、梁錦威、黎智英、梁耀忠。
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陳皓桓共 13 人,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即於 2020 年 6 月 4 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同時被控「舉行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
上述的 13 人除黎智英外,還有梁國雄、何秀蘭、梁國華、胡志偉、朱凱廸、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何桂藍、楊森,共 23 人被控「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件編號:DCCC857-875、877-884、886-889、891、8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