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為 Telegram (下稱 TG) 頻道「SUCK Channel」擁有人的 26 歲男子伍文浩,早前否認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等共 25 罪。案件今(23 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即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TG專家」陳鴻繼續作供,指出 SUCK Channel 擁有人為一名叫 SUCKER 的帳戶,SUCKER 將另外兩個帳戶「升格」成管理員,可擁發帖等權限。頻道發帖者包括署名為 Pat 的人士。暫委法官許肇強將案件押後至本月 29 日續審。

陳鴻在主問下繼續講解 TG 頻道運作原理,包括用戶如何加入 TG 頻道、頻道發帖時間及帖文瀏覽量(view count)誤差、頻道擁有人如何將其他用戶「升格」成管理員,及管理員可享權限,公開及私人群組與群組及頻道分別等。

陳鴻指,每個頻道的創立者為擁有人,而各頻道只會有 1 名擁有人,他可將其他用戶「升格」成管理員,並賦予管理員發帖等權限。頻道內會有版面顯示擁有人與管理員名單,及有管理員由誰所「升格」的資訊,但一般訂戶(subscriber)不能查看。

證人:擁有人 SUCKER 「升格」2 人為管理員  發帖者包括管理員 Pat

陳指出,根據有關版面,SUCK Channel 的擁有人為一名叫做 SUCKER 的帳戶,頻道內有兩名管理員,分別為 C 及 Chifen,均由 SUCKER 所「升格」。

他又指,除非頻道擁有人或管理員開啟簽名(Signature)功能,否則頻道帖文不會顯示是由誰發出。簽名功能一經開啟,就會在帖文瀏覽量及發帖時間之間,有一組文字顯示發帖者名稱。例如 SUCK Channel 中,部分帖文由一位署名叫 Pat 的管理員發出。

證人:每個 TG 帖文有 1 至 3 秒偏差

陳又指出,TG 每個帖文的發帖時間約有 1 至 3 秒的偏差,原因包括伺服器與用戶之間的訊息溝通有延遲,以及受系統或將微秒數值捨入至秒所影響。

而 TG 頻道帖文瀏覽量(view count)則為「約數」,即是帖文上即使有 3 次被瀏覽紀錄,「並不代表,必然有 3 個唔同嘅裝置睇過呢個帖文。」陳解釋,根據 TG 官網,TG 因不想記錄所有用戶閱覽帖文的每一項資料,故在某特定時間內,同一用戶用同一裝置,以同一方法重複瀏覽帖文,帖文瀏覽量亦會有所增加。

證人:我會話,Subscriber 係特登扭去呢個電台收聽嘅人

下午續審時,陳鴻指出,透過 SUCK Channel 頻道內,擁有人設定管理員權限的頁面,可見 SUCKER 幾乎將所有權限賦予兩位管理員,包括增加或刪去頻道內帖文、加入其他新管理員等。但要「炒咗個 admin」,就只有擁有人才可做到。

主控問陳鴻,頻道內管理層與訂閱者的關係,是否類似電台及聽眾。陳鴻同意,「但我會話 subscriber 係特登扭去聽呢個電台去收聽嘅人,因為 non-subscriber 其實都可以聽得到。」

陳續指,由 SUCKER 建立的「SUCK bot 信箱」是一個 12 人的私人群組,而不是 TG 底下的自動化機械人小程式(bot)。而私人群組與公開群組最大的分別是,前者要獲群組內人員發送一條非公開的連結邀請才可加入,後者則任何人均可透過公開的永久連結加入。群組與頻道亦有別,群組內所有人都能發言,但後者則只有擁有人及獲許可的管理員才能做到。

證人的主問今日完結。暫委法官許肇強將案件押後至本月 29 日續審。

被告身負 25 罪

被告伍文浩(26 歲),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此控罪有兩項交替控罪「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一項「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此控罪有 5 項交替控罪「煽惑他人犯縱火罪」;一項「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該控罪有 9 項交替控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一項「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罪,有關控罪的兩項交替控罪均為「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及一項「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 21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