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用賓館作過渡性房屋 同時收緊賓館發牌 社協:部門各自為政欠協調
政府早前推出「過渡性房屋賓館計劃」,資助非政府組織(NGO)租用賓館作過渡性房屋,以低於市價租予輪候公屋人士。不過有份參與計劃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協)質疑,政府一方面推動計劃,另一方面卻收緊賓館牌照規定,限制了 NGO 尋找賓館合作,認為政府部門之間協調不足。
吳衞東:部分賓館只能續牌一年
社協是參與政府「過渡性房屋賓館計劃」的 NGO 之一,社協社區組織幹事吳衞東透露社協租用的賓館分佈在油尖旺,目標在 3 個月內租出全數 80 個單位。他對計劃表示歡迎,認為可以讓市民在輪候公屋時入住相對較好的環境,惟批評政府部門各自為政,增加 NGO 的成本和代價。
根據《2020年旅館業(修訂)條例》,牌照處在處理新牌照及續牌申請時,需要考慮該處所有否使用限制規定,即大廈公契或政府租契是否列明禁止用作賓館、商業用途,或只能用作私人住宅用途。而任何新牌照或續牌申請均必須要附上律師的書面法律意見,否則牌照處會拒絕相關申請。新修訂的條例提供過渡期,賓館可按舊制度申請續牌一年。
吳解釋,新規例下部分賓館只能續牌一年,限制了 NGO 尋找賓館合作。雖然現時運房局容許 NGO 與賓館先簽訂1年合約,但吳擔心 1 年後的營商環境改變而影響賓館續簽的意慾。吳衞東批評,「運房局似乎係幫助緊賓館持牌人,另一方面民政處收緊政策。會唔會兩個部門之間可以協調下?」
賓館負責人:政府支援低
參與計劃的賓館負責人劉小姐表示,業界受疫情嚴重打擊,收入大跌 7 成,失去以往不同國家的旅客,唯有改以月租形式繼續營運以維持生計。她指計劃雖然未有為賓館帶來額外收入,但可穩定其客源,目前計劃會由 NGO 與賓館簽訂 2 年死約租用房間,不論入住率如何,均會先由 NGO 全數支付相關房間的租金。
劉續指,賓館業反應熱烈,惟她批評政府支援低,「政府好被動,佢就咁推咗個計劃出嚟,『你哋自己去實行啦』,有啲咁嘅感覺... 我覺得佢(政府)有少少覺得佢冇必要去解決呢個問題。」她解釋,賓館成功申請計劃後,只會在被 NGO 揀選後收到通知,否則不會知道計劃的進度,部分寂寂無名的賓館乏人問津。
吳衞東表示,社協根據賓館的環境、價錢、面積,及交通便利等因素選擇賓館合作。因應計劃,社協需要額外聘用人手視察賓館,吳形容有如「盲頭烏蠅」一樣。他期望民政處可暫時放寛新規例,在過渡性計劃完成後,再執行有關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