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研究:非長者單身近兩成輪公屋超10年 促取消以年齡作計分標準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今(25日)發布2021年非長者單身人士獨居住屋狀況研究,社協副主任施麗珊稱,單身人士的房屋需要一直被政府忽視,逾10萬輪侯者中,近兩成人苦等十多年仍上樓無期。社區組織幹事戚居偉批評,2015修訂的配額及計分制不公,令輪侯年期隨時間變動,輪侯者無法計劃人生。
受訪者長年居不適切住所 近兩成輪候超10年
協會自去年7月起,訪問了150名18至57歲非長者單身人士,報告指出,七成受訪者已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近兩成已輪候達10年或以上,而受訪者現時的單位呎數中位數僅80平方呎,近兩成人單位不足40平方呎,而獨居時間的中位數為60個月,即5年時間,超過10年者亦有接近三成,最長者獨居達35年。
當中,逾六成人離婚後獨居,超過六成人居住於深水埗、近兩成五人居於油尖旺區。另外,受訪者入息中位數為每月$8,800,近三成人$6,000以下,但租金中位數為每月$3,200,逾三成人租金$4,000或以上,反映租金佔入息很大部分,中位數為37%。
施麗珊指出,現時政府房屋政策忽視單身人士的住屋需求,政府所公布5.8年的平均輪候時間並不包括非長者單身人士,逾10萬輪侯者僅獲分配2,200個配額,「他們平均要等十幾年」。報告亦指,超過兩成受訪者認為自己十年後仍租住籠屋、板房或劏房。她認為,非長者單身人士住屋情況惡劣,長年入住不適切居所對其身心帶來極大影響。
計分制以年齡作主要標準 戚居偉:捉錯用神
戚居偉批評,自15年房委會修改配額及計分制後,計分方式大幅修改,申請者的年齡為上樓速度的關鍵因素,即使申請者輪候多年,但只要有年長者申請,則會被「插隊打尖」令輪侯年期隨時間不斷變動,房委會都不能確定確實上樓時間,年復年的等待使輪侯者無法計劃人生。
他認為,雖則有普遍趨勢顯示,社會上年輕者較年長者,更有經濟及上流能力,惟這趨勢斷不能適用於所有人,尤其是研究報告中的受訪者,45歲或以上者與45歲以下者在入息上並無明顯分歧,可見年紀大小與房屋需要未見有密切關係,房委員以此行政思維釐定政策是「捉錯用神」。
他建議,政府應以居住狀況等因素來判斷住屋需求,取消年齡計分制,因只籠統以年齡劃分無法辨別住屋需求的優先次序。若政府之後實施劏房租務管制實施,差餉物業估價署理應掌握全港劏房資料,屆時可以此作為參考,將居住狀況納入編配公屋的考慮因素。
協會亦促請政府增建公屋,大量增加單身配額,並儘快立法管制租金及保障租住權,並應管制起始租金及加租幅度不超10%。另外,政府亦應將現金津貼計劃涵蓋非長者單身人士,體現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