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9 月 4 日,被控協助管理賭場罪的休班警員潘藝志獲保釋,步出法庭。

警方去年 5 月突擊搜查屯門恒威工業大廈一個 Party Room 單位,搗破一個非法賭博場所,52 歲警員被控一項協助管理賭場罪,案件今(2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女督察廖敏盈供稱,案發當晚帶隊到上址埋伏,拍門要求對方開門不果,最終破門而入,並發現內有三間麻雀房。辯方質疑廖在埋伏時未有展示委任證,「你點樣證明你係差人身份?你話你係差人就差人?唔開門俾你又啱唔啱?」裁判官李志豪打斷辯方發問,指其是假設性問題。案件下午續審。

辯方甫開庭指,警員沒有宣佈拘捕及警誡,反對會面紀錄呈堂。辯方指警長 3993 曾在現場拉扯首被告陳偉麒,又說:「你係咪陳偉麒?我知你係邊個啦,你哋頭先喺度做乜?」女警 24869 則向陳稱:「你喺屯門搵食,你都唔想咁麻煩」、「好小事啫」。陳要求找律師時,她回應「返差館先啦」。辯方又指陳沒有機會閱讀被捕權利,及覆讀會面紀錄。

女督察與同袍在後樓梯埋伏 終破門而入

時任屯門警區特別職務隊案件主管、女督察廖敏盈供稱,去年 4 月收到情報,指屯門恒威工業大廈 15 樓有人聚賭,遂指派同袍在網上搜集資料。警方實地考察後,發現上址門口貼著「精準」兩字,與情報吻合。警員指門口設有閉路電視,聽到單位傳出牌九、麻雀的撞擊聲音;廖合理懷疑上址是非法賭博場所,向上司申請授權書獲批,在 5 月 4 日帶領隊員行動。

案發當晚 11 時,廖與兩名警員在涉案單位附近的後樓梯埋伏,另外 4 名同袍則在另一邊樓梯候命。11 時 14 分,有人從單位行出,警員上前表明身份,單位內的人見狀立刻關門。警員要求對方開門不果,最終破門而入。廖稱單位約 2,000 呎,內有 3 間放有電子麻雀枱的房間,大廳則有 3 張桌球枱。

辯方質疑警方早知首被告是場地負責人

廖稱單位內有 36 人,部分人坐在一旁,警員追捕首被告陳偉麒至茶水間,陳當時聲稱是負責人。廖出示委任證及授權書,晚上 11 時半宣佈涉案單位是非法賭博場所,15 分鐘後宣佈拘捕在場人士。

辯方質疑廖在埋伏時未有展示委任證;廖同意,表示埋伏就是隱藏警員身份。辯方續向廖稱:「你點樣證明你係差人身份?你話你係差人就差人?唔開門俾你又啱唔啱?」裁判官李志豪打斷辯方發問,指其是假設性問題。辯方又指廖進入單位後,未有即時警誡;廖表示不知單位內情況,要先控制現場及調查,不能胡亂宣佈拘捕。

辯方又指,警方曾查看商業登記,事發前已知道上址負責人是首被告,故警員到場率先追截他;廖不同意,指警員看到首被告逃跑,故第一時間捉住意圖逃走的人,並向他進行調查。

被告依次為陳偉麒(47 歲,商人)及潘藝志(52 歲,警員)。陳偉麒被控一項營辦賭場罪,指他於 2020 年 5 月 4 日,在屯門建泰街恒威工業大廈 15 樓 2 室營辦賭場;潘藝志被控一項協助管理賭場罪,指他在同日同地直接協助管理賭場。

案件編號:TMCC156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