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球場「抵用夾實用」 貫徹 50 年代香港建築設計精神
東京奧運正式展開了。主辦城市往往大興土木建興或改建不同場館,而主場館一般都是焦點在所,近幾十年來各類運動場館的設計、構造、用料技術、甚至功能用途和營運方式可謂日新月異,在建築設計中,算是一個變化得很快的領域。不過創新之餘,運動場館始終需要符合一些基本的設計原則,例如交通配套、場地大小、觀眾坐向,環境因素等等。
1947年,香港政府已開始概思一座全新型運動場,而因為戰後優先解決民生需要,運動場至1953年才落實興建在掃桿埔。運動場的選址也經過數次考慮,包括在今天皇仁書院傍的空地(舊稱 Queen's Recreation Ground, 銅鑼灣老街坊稱為陸軍球場),以及將填海的維多利亞公園。最後拍板在掃桿埔是因為地形及座向相當合適作為球場,而這個小峽谷位置基本上南北向,地勢已是天然的鑊形,沒有大風,也沒有弦光照射觀眾及運動員,加上不需大幅度開山劈崖,能減低成本,屬當時市區邊緣理想選址。工程上較複雜之處,只是重新建造地下水渠,引渡山上水流至地下管道而已。
政府大球場是標準的 80x120 碼, 環繞球場田徑賽道28呎闊, 共7線。而據說田徑賽道的設計和技術規範也參考了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體育場而建。不過, 政府大球場真的畧小, 只可容納 28,000人, 大多是無蓋石屎板硬座, 有蓋部份也十分簡陋, 只用最基本鋼桁架作頂。球員更衣室、急救、辦公等空間也是普通格局。戰後百廢待興, 能有一個正規運動場給予市民社區使用已經不錯, 1953年7月最終的項目工程費用是港幣 $1,476,260。用了40年, 經歷過大小球賽, 無數學校陸運會, 巡遊會演及演唱會後, 政府大球場於1994年才重建, 而這個舊場也算功德圓滿。比起今天世界上造價高昂的新穎場館, 政府大球場真是睇餸食飯, 性價比極高, 50年代窮人恩物, 完全貫徹當時香港建築設計精神「簡簡單單, 抵用夾實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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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球場建築師:公務局之下的 Port Works Office 及 Architectural Office. (球場設計由 PWO 主導, 因為工程主要涉及基礎設施, 建築部份相對很少)
承建商:Wa Hing Construction 場地部份, Tak Hing & Co. 上蓋部份
Photo Source: Hong Kong and Far East Builder, Getty Images, Gwulo, internet
補充一下:
大球場的選址經過公務局內部不少討論, 最後由局長包寧(TL Bowring) 決定。此君是殖民地政府資深技術官員, 在其他殖民地擔任公務局長多年才派駐香港。他任內 (1950-1957) , 是香港戰後重建的重要年代, 很多早期公屋, 學校等基本民生設施由公務屋主導。不過, 今天唯一令人記起只是「包寧平房 Bowring Bungalow」, 即是六、七十年代臨屋前身, 石硤尾火災後災民的臨時居所。
(文本無題,現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