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埔區議員連桷璋、文念志及現任大埔區議員姚鈞豪等 5 人,去年 3 月 8 日參與大埔區悼念周梓樂逝世活動,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文念志及議員助理兼地盤工人蘇揚浚,另被控一項襲警罪,2 人及姚鈞豪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罪。其中文念志及蘇揚浚承認全部 3 項控罪,判監 3 個月及罰款 1500 元。

案情指,去年 3 月 8 日有網民呼籲晚上 8 時集結在大埔超級城 C 區,當時警員尹寶祺在附近的安邦路巡邏。被告文念志穿著反光背心,盯著警員,警員亦認得他是區議員。有男子問警員是否叫尹寶祺,並讀其妻女的名字,有一些人繼續尾隨他,他折返走到安泰路及安邦路交界時,有人將電筒燈光照向其頸,警員其後走向警署。文念志從後趕上,並以電筒照向警員的臉,警員稱眼睛感痛楚,曾叫他不要照。文念志被搜身時,搜出腰間有對講機。他早前曾否認所有控罪,今日甫開庭則改稱認罪,被裁定非法集結、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罪全部罪名成立。

辯方律師求情呈上 8 封信件,包括父母及街坊所寫,又指他有未婚妻,當選區議員前做過 3 年紮鐵工人。律師指,他當晚在場是想做議員監察,但一時衝動及魯莽犯案。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案中的非法集結時間短,警員無任何傷勢,考慮所有案情後,以 4 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 4 分 1,最終判非法集結罪監禁 3 個月、襲警罪判監 3 星期,兩罪刑期同期執行,而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罪則罰款 1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