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歲女童 X 報警稱遭親生父親性侵後,於庭上更改口供,生父最終脫罪。警方經調查後,拘捕女童 5 名親友,包括其父母、祖父母及叔父,控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 28 日) 續審。代表X叔父的大律師盤問X期間,雙方對答不時充滿火藥味,X一度語帶憤怒地表示,「其實我真係好想鬧你哋,有無人性㗎你哋?」,法官則嘗試解釋辯方律師角色,X則指「我講緊(律師)後邊嗰啲人」,即身處被告欄的眾被告。

X其後向法官表示,她今日未能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法官遂押後案件至明早繼續。

祖父叔父協助裝修新居 事主:不安好心

現年約 17 歲的 X,今午於叔父的代表律師姚本成盤問下表示,她就強姦案報警後,獲安排與母親及胞弟搬往新居,而為新居裝修的人為其祖父及叔父,兩人原本亦是裝修工人,但她不清楚他們有否收取費用。辯方質疑,為何至親協助裝修新居,X仍要責怪對方?X回應指「我怪佢哋,有我自己原因」,並認為他們是不安好心,「佢哋唔會做對自己無著數嘅野...無咁好死」。盤問期間,律師的聲線一度提高,X 亦大聲作答,法官著雙方冷靜,並一度休庭讓 X 平復情緒。

辯方指出,X的叔父並沒有於公園扮律師與X對答,當時X的祖父母及母親亦在場。X則指「其實可以問返當日在場嘅人,不過佢哋都已經埋晒邊,佢哋一定唔會認,但佢(叔父)一定有咁做!」

辯方又指,根據X的書面口供,她曾叫叔父示範上庭時如何應對律師,「但叔叔拒絕咗我,話咁樣扮律師係犯法」,惟相關字句其後被刪去。X則指可能是紀錄出錯或她可能說錯,但強調叔父曾扮過律師教她對答。

辯方續指,X叔父並沒有向X說過,要她上庭時濃妝豔抹及「著少啲衫」,X語帶憤怒地表示「我唔同意,其實我真係好想鬧你哋,有無人性㗎你哋?」,法官李運騰嘗試解釋辯方律師角色,X隨即指「我講緊(律師)後邊嗰啲人」,即身處被告欄的眾被告。X其後表示她今日未能繼續接受盤問,法官押後案件明天再續。

5 名被告分別為事主 X 的父親(44 歲)、母親(42 歲)、祖母(67 歲)、叔父(39 歲)及祖父(65 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 2018 年 10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令 X 在高等法院一宗刑事案件審訊中,更改原擬作出的證供。X 的父母另被控 1 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們於 2018 年 10 月 20 日,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作為,致使母親及 X 離開香港,意圖使她們不以控方證人身分在高等法院一刑事審訊中作供。

案件編號:HCCC 1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