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起訴 2019 年區議會選舉落敗的候選人,即觀塘栢雅選區、前公民黨執委陳宇明,指他沒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被判監禁 6 個月,今(28 日)在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暫委法官游德康考慮上訴有合理成功機會,批准他以合共 2 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期間須每晚到警署報到、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

暫委法官游德康聽畢申請人代表律師、3 名擔保者的陳詞,認為上訴有合理成功機會,批准申請人以 5,000 元現金、15,000 元人事擔保,期間須每晚到警署報到、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

選舉事務處三度提醒陳宇明交申報書不果

陳宇明早前承認案情指,他向選舉事務處提交報名表後,接獲候選人資料冊,通知及提醒他相關的法律責任,包括於選舉結果刊憲後 30 日內提交申報書。他在前年 11 月的區議會選舉中落敗,選舉事務處主任在同年 12 月,三度發電郵提醒他提交申報書,但限期前仍沒收到回覆,故於 2020 年 1 月 15 日轉介廉政公署調查。

他在警誡下稱,曾參選 2015 年區議會選舉,承認知道須向選舉事務處提交申報書,亦已委託選舉代理人替他呈交申報書,但未有按照規定宣誓,聲明申報書上的資料真實無誤。陳宇明亦同意沒向代理人了解有否在限期前呈交申報書,並透露其選舉開支約為 1.3 萬元。

申請人陳宇明曾當選資訊科技界選委,亦曾擔任公民黨執委,2015 年以公民黨身份出選區議會觀塘栢雅選區落敗,2019 年初宣佈退黨。同年以「獨立民主派」身份,再度出選區議會觀塘栢雅選區落敗,該區由民主黨陳汶堅勝選,連任失敗的工聯會何啟明現為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

案件編號:HCMA29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