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案】還押近 5 個月 余慧明申保釋獲批
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案件早前於裁判法院再提堂,並押後至 9 月 23 日再提訊,以交付高等法院審理。被告之一的余慧明,今(28日)由大律師李國威代表於高院申請保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她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余慧明的保釋申請。
余慧明得知獲准保釋後表現平靜,離開被告欄前向各人揮手,有旁聽人士表示「好嘢,加油!」。余慧明母親表現激動,一度掩面哭泣,旁人其後向余母道賀,她回應指「多謝,希望陸續都可以(保釋)啦!」
余須遵守多項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發表被視為危害國安的言論、不得參與任何選舉、不得見外國官員等。
余慧明保釋條件如下 :
1) 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
2) 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3) 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選舉。
4)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
5) 每天守晚 12 朝 6 的宵禁
6) 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包括特區護照、BNO及回鄉證
7) 每周4日到指定警署報到
8) 不准離港
9) 現金 10萬元
10) 5 萬元人事擔保
11)更改住址前24小時通知警方
連同今獲保釋的余慧明,目前 47 名被告之中,僅 13 人獲批保釋,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及鄒家成。
其餘 34 人須繼續還押,至今還押近 5 個月,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迪、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陳志全、林卓廷、范國威、梁國雄、岑敖暉、王百羽。
案件編號:HCCP 34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