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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奧運正進行得如火如荼,香港運動員正在為港奮戰之際,竟因為一個名不經傳的小嘍囉,為求爭取政治本錢,惡意誣蔑羽毛球運動員伍家朗,使他被迫穿著不舒適的隊衣出賽,更因事件發酵影響表現,該民建聯小卒行為之下三濫,是全港市民皆見,故做人不要太「穆家駿」為第一誡。

而當另一位家朗取得香港歷史上第二面奧運金牌時,當年許下豪言,承諾運動員在奧運奪金,就會得五百萬獎勵的林大輝先生,馬上「走數」,自行縮水一半為二百五十萬,可見權貴們的行徑俱如斯可恥,當要兌現承諾時,就立即現形,跟那位民望負值的林鄭可謂系出一門,故絕不走數為第二誡。

也不知道政府每年撥款體育總會、港協暨奧委會的數以千萬計公帑跑到那裡去,早在 2014 年冬季奧運會,唯一代表呂品韜,連隨行隊醫也不獲分配,結果「有傷自己醫」,在比賽期間要借中國隊的醫療用品治療。然後,隨團唯一毫無功能的團長王敏超先生,更享受因為運動員爭取參賽資格而獲得的一趟「免費旅行」,所以拒絕成為此等尸位素餐之輩,為第三誡。

令運動員難堪的,又豈止於此?當張家朗、何詩蓓獲得獎牌,為香港創出多項「零的突破」時,那些港府權貴,例如林鄭、李家超等人,馬上「菠蘿雞」,急不及待發帖、發新聞稿,作勢感謝運動員。相較之下,台灣總統蔡英文,在連日來不斷為台灣健兒打氣,無論是勝出的、力戰而敗的,一概出力支持,而且當運動員機位出現問題時,也立刻指示體育部門糾正,令民眾信服,絕非如港府般惺惺作態,而切忌「菠蘿雞」,就是第四誡。

最後一誡,就是我們眾人皆要引以為戒的,不做「勝利球迷」。香港運動員之所以面臨數十年以來的艱苦,很多時也因為沒有香港人的支持,例如在賽事中入場支持,在有直播時駐足細看支持,在運動員勝出時,與他們一起「君臨天下」,而他們努力過後也落敗時,陪伴他們哀傷,等待「東山再起」。以近年香港足球為例,球迷入場支持香港隊的所有比賽,就是活生生的模範。要是在有獎牌、好成績才支持,跟「勝利球迷」又有何差別?

五誡之首,固然是不要在運動員努力同時,鍥而不捨地為自己爭取私利,出賣真正為香港加油的代表,所以該民建聯之輩專業失德、煽動仇恨,必須追究之餘,其他事例,也值得作為一面「照妖鏡」,勿讓自己成為自己討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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