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姦女家人被控教唆改口供 事主 X 盤問下同意祖父曾給她金錢但與案無關
13 歲女童 X 報警稱遭親生父親性侵後,於庭上更改口供,生父最終脫罪。警方經調查後,拘捕女童 5 名親友,包括其父母、祖父母及叔父,控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 29日) 續審。現約 17 歲的事主 X,於辯方盤問下表示,祖父並沒有向她說過任何有關案件的話,而祖父給她金錢亦與案件無關。
代表X祖父的律師今盤問X指,當X指其叔父於公園扮律師教她應對時,身處附近的祖父沒有點頭,或發出「嗯」等認同聲。X否認指「我記得有」,但她確認報警後,祖父並沒有與她談及案件,而祖父給她及胞弟的金錢,亦與案件無關,並指「其實阿爺俾錢唔出奇,因為佢每次都會俾錢我哋」。X 又澄清指,她日前供稱指,叔父及祖父母,均有向她表示父親是家中支撐點,「無咗佢你哋都唔知點算」等,X 指當中並不包括祖父,只有祖母及叔父向她提及相關內容。
辯方又指,X 就本案錄取的口供中,曾補充指母親是受父親家人引導及逼害作出配合,X確認,並承認她補充這些內容是想救母親。辯方一度指,X此舉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好憎父親一家人」,X指這只是其中一個小原因。辯方又指X覺得祖父想害她,是因為祖父與父親等亦是家人。X 同意,並指祖父與叔父經常同時出現,「比人印象都唔好啦...反正同一個姓,我都覺得係有嘢。」
X於盤問下亦表示,她今年年初曾向姑媽表示「死撚咗,我一定做鬼都唔會放過你哋」,因曾有某人說過「做鬼都唔會放過我」。案件明天繼續。
5 名被告分別為事主 X 的父親(44 歲)、母親(42 歲)、祖母(67 歲)、叔父(39 歲)及祖父(65 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 2018 年 10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令 X 在高等法院一宗刑事案件審訊中,更改原擬作出的證供。X 的父母另被控 1 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們於 2018 年 10 月 20 日,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作為,致使母親及 X 離開香港,意圖使她們不以控方證人身分在高等法院一刑事審訊中作供。
案件編號:HCCC 1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