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首案今日(30 日)下午 3 時判刑,24 歲被告唐英傑周二( 27 日)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罪成,三位指定法官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囚 6 年半、恐怖活動罪判囚 8 年,當中兩年半刑期分期執行,被告就兩罪入獄共 9 年。另外,唐亦被判停牌 10 年,與監禁年期同期執行。據了解,被告將會就刑期及定罪上訴。

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情節嚴重者最高可判囚終身;情節較輕則判處 3 至 10 年監禁。至於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可判處 5 至 10 年監禁,情節較輕則判處 5 年以下監禁。

辯方昨日(29 日)求情指,本案只涉及揮動旗幟,屬「情節較輕」,又指被告行為魯莾但非蓄意,被告已深感後悔,人生已因本案被摧毀。律師又提及唐的祖母患癌,或因本案不能見她最後一面,希望法庭判刑時盡量寬容。辯方又指,雖然本案涉及兩項控罪,但源於同一事件,認為兩罪的刑期可同期執行。

【16:42】 據了解,襎告將會就刑期及定罪上訴

【16:03】唐托律師:大家都要撐住,好似香港運動員一樣

散庭後,代表唐英傑的大律師劉偉聰會見傳媒,稱為唐托話:「多謝咁多位嘅關心同埋支持,時間會過得好快,佢會撐住,大家都要撐住,好似香港運動員一樣。」

【15:56】十多人高院對出電車站被搜 

十多名原於太古廣場等囚車的市民遭驅趕後,打算經電車站離開時被警方截查,其中一名女子遭警方搜出印有「唐英傑」字樣的單張,眾人其後獲放行。

遭搜出有唐英傑字樣單張的女士表示,警方一度就單張查問她「呢個咩嚟㗎?」,她則表示是其他人派發給她,她其後獲放行。另一名同遭截查的女子,則因沒有攜帶身份證,遭警方帶上警車。

【15:30】太古廣場「遙距」等囚車 警趕市民、拉橙帶 

下午約 3 時半,唐英傑被判監 9 年後,近百名市民到太古廣場天橋,盼隔著玻璃「遙距」目送唐英傑的囚車。大批軍裝警員其後到場,一字排開向前驅趕,並發出廣播要求市民離開。警員之後拉起橙帶,禁止市民在天橋停留。

【15:27】據了解,被告與親友均一度預計判刑會超過十年,現時被判 9 年,雖然仍屬過重,但已非最壞預期情況。

【15:20】法院外,不斷傳出廣播警告公眾避免多於四人聚集,否則獲發違犯限聚令告票。

【15:14】胞妹聞判哭泣 唐:你哋都撐住!

法官宣判刑期後,唐英傑胞妹立即哭泣,家屬向唐高呼「撐住啊!」,公眾亦大叫「重甲!」,唐英傑回應道「你哋都撐住!」;庭外,有旁聽人士喊「英傑我地等你出來」。

律師向家屬解釋判刑,並表示「辛苦你哋」,家屬則頻頻點頭。

【15:08】唐英傑兩罪共判囚 9 年 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即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囚 6 年半、恐怖活動罪判囚 8 年,當中兩年半刑期分期執行,被告就兩罪入獄共 9 年。

【15:04】國安法首案開庭

【14:30】大批警員高院外戒備 有市民舉「分裂國家 罪大惡極」標語

開庭前,至少 20 名軍裝警員到達高等法院正門外戒備。另一邊廂,約 11 名自稱自發前來「表達意見」的市民,拉起「和衷共濟愛港聯盟」橫額,在法院門外舉起「分裂國家 罪大惡極」、「今日判刑起阻嚇 明日穩定有揸拿」等標語,並大叫口號「支持國安法,維護國安警」,其中有人戴上慶祝共產黨成立 100 年的口罩。